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4-12-06 17:47:59 截止时间: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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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41206233
项目编号:WD20241106013
专业领域:其他
主要内容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专用吊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专用吊具采购
2项目编号:WD20241106013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专用吊具采购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拟采购专用吊具1套、超高强柔性吊索若干、卸扣若干、起重葫芦4个、钢质包装贮存箱1个。
(1)吊具能够连接450t吊钩和某高颈法兰(外直径1806mm,内直径1450mm,螺孔分布圆直径1724mm,分布圆上48个φ45螺孔均布,法兰厚度130mm)。450t吊钩和高颈法兰不在供货范围内。
(2)起吊重量(法兰自身+法兰下侧连接装置重量)按140t计。
(3)自上至下为:子母强力环(含1个母强力环和2个子强力环)—4个可拆连接件(非卸扣,建议双环扣,如有其它形式,需与甲方协商并获甲方认可)—4件环形高强柔性吊索—4个可拆连接件(可以是卸扣)—1个环状连接板—1件法兰面保护板(聚乙烯材料,基本形状为圆环状)。配必要的M42×3双头螺柱(10.9级)和螺母(10级),用于环状连接板与高颈法兰连接。其中母强力环挂在450t吊钩上。
(4)连接后吊具总高度,在合理的前提下,控制在3-4m之间。
(5)吊具下侧为与法兰连接的环状连接板结,其中吊耳外侧的孔,应该可穿6.3t或8t的T级D形卸扣,卸扣安装在吊具上后,卸扣应有穿过2t柔性吊索的空间。
(6)吊具上环形高强柔性吊索,材料采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7)提供4把M42呆扳手及必要的其他安装工具。呆扳手手柄应有防坠落栓绳孔。
(8)进行140t起吊或承拉实验(甲方见证),吊具卸载后应完好无损,各钢制件无塑性变形(测量并记录强力环和连接件实验前后尺寸,检查环状连接板形状)。
(9)钢质包装贮存箱1个,包装箱下侧有方便10t叉车搬运的结构,顶面或侧面设吊钩,方便起吊,带密码锁,箱顶盖印字(内容待定)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最高投标限价:27.4万元
3.4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开标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与投标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24年12月17日;
(2)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4)发售方式:招标人现场发售或其他方式。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投标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拟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9-8476 7609
邮 箱:liusuo6363@163.com
8.2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张小玉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 箱:zkgs_x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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