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1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300-0107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14号)
一、项目编号:JH24-211300-01075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计量测试所校准用计量标准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标测计量仪器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泰安万大广场4号商务办公楼621户
被投诉人1: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双塔区人民路1B
相关供应商1:北京航天天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岗北区西里1号院
四、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8日,采购人朝阳市计量测试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朝阳市计量测试所校准用计量标准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300-01075,以下称“本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年9月27日,采购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北京航天天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10月18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1月1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11月5日,我局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对投诉进行补正。2024年11月8日,投诉人向我局提交补正材料。
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11月11日,我局向被投诉人、采购人、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11月12日,被投诉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但未就投诉事项具体内容进行答复。2024年11月13日,采购人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11月15日,相关供应商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朝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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