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2023年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油供油(短驳)船运输(航次)服务招标(洋山)(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ry2023-fw-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国栋022-259131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油供油(短驳)船运输(航次)服务招标(洋山)(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RY2023-FW-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油供油(短驳)船运输(航次)服务招标(洋山)(二次) 招标人为: 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因2023年度第一次供油船运输(航次)服务招标项目(洋山)招标中标段1(洋山库至洋山港航线)的投标人仅为三家,未满足四家,最终导致仅有一家投标单位中标。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现开展洋山港区燃料油供油船运输(航次)服务招标(二次),服务内容为将保税燃料油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用户指定外轮进行终端加注。
本次招标将按照第一次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对原标段1的剩余运量进行二次招标,运输量为9.6万吨(为原标段1运输总量20万吨的48%)。预计每航次的运载量约1000-6000吨。。
2.2 招标范围:
(1) 服务范围: 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的保税燃料油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指定的外轮进行终端加注。由于公司在洋山区域的保税油供应市场还处于开拓期,考虑到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运输量和业务开展日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招标运量约为9.6万吨,实际运输总量可能会减少。后期若本次招标船舶运力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将进行增量业务的招标。在项目运行期间由于资源、市场发生变化,运输总量可能发生变化,具体以实际运输量为准结算,按照自然年计取,以中标人投标单价按月度进行结算 ;
(2) 最高限价: 总价:432万元,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预计工作量/预计金额: 本次招标运量约为9.6万吨左右,实际运输总量可能将按相应减少 。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自然日(一年整) 。
2.4 标段划分:?是,划分为 / 个标段; R否。
2.5 实施地点:
注:送达地包括不限于区域范围内可供加注码头、锚地,具体以招标人计划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独立开展供油能力的运输企业;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地方港航和口岸管理局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名单,船舶所属航运公司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名单。投标人需满足项目所在地关于印发《上海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规2022【1】)中,第八条中第三款和第五款对于供油驳船的要求:1.第三款: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供油作业备案证明(上海港船舶供油作业单位备案表)。2.第五款:利用港口设施加注的,提供交通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或交通委核发的《港口经营业务备案表》)。(详见关于印发《上海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 加注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sghexport.shobserver.com/html/baijiahao/2022/02/16/661307.html)。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明确指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船舶(提供船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近1年内(2022年5月-2023年4月)开展过保税船燃加注业务,加注量不得低于8万吨。
以上需提供相关合同(合同相对人应具有保税船燃加注资质,具有保税船燃加注资质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发票、中标通知书(如有)等业绩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1)近1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需提供近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6 人员要求: / ;
3.7 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确保能够提供至少一艘符合招标载重吨位要求的船舶。投标人名称必须与其提供的船舶营运证上载明的“船舶经营人”完全一致,同时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其为该船舶的唯一合法经营人,未将该船舶对外出租或委托经营等其它方式出租给任何公司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承诺不实带来的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文本中明确);
3.8 其他要求: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9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企业资信良好,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且无油品走私、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等受到行政处罚和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或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征信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⑦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注:上述相关网站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或网页截图(须体现日期)或其打印版。
3.10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船舶,过去12个月内未因船舶安检问题被海事滞留。3)投标人应明确本项目的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服务的日常业务联系人,并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流水等以证明其员工身份,上述材料的形成、记录时间应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含发布当日)。
3.11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将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按照EXCEL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的形式同时发送至招标工作人员邮箱。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7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8 万元(大写: 捌万 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点击支付(即分配)保证金——刷新查询购买状态,确保状态为“已付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即为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与昆仑银行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网)(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8.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地址:涿州市双塔区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
联系人: 刘国栋、郑爽 邮箱: liu_guodong123@126.com
电 话: / 手机: 13521568717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邮箱:liugdong@petrochina.com.cn
2023 年 07 月 14 日
附件:平台操作指南(1).zip
附件: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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