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2-00164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沈阳市第一0八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一0八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2-00164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0八中学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内容:食堂食材采购,包括调料、蛋类、奶制品、杂粮、蔬菜、水果、肉类、家禽、水产及其他农副产品等采购人所需食材配送到校,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一、蔬菜类: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食用菌类、花菜类。
1.产品质量要求
蔬菜。所有蔬菜必须要有食品检疫证明,每批次检疫证明要与实际运送的相符。蔬菜要水分充足,根粗、茎壮、叶肥。无腐烂变质、异味、黄叶、虫眼、黑斑、或者其他变异病虫害。要确保蔬菜的完整性,不得分割,蔬菜的茎、根保持新鲜,无折断。不得出现果皮有摩擦、皱纹、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蔬菜类产品品质按照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提供不合要求的蔬菜类产品,蔬菜等级不低于2级。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蔬菜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果蔬、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萄、桔子、大枣等;
1.产品质量要求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水果应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摩擦、皱纹、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果蔬类产品品质按照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提供不合要求的蔬菜类产品,蔬菜等级不低于2级。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水果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水果、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1.产品质量要求
干杂,调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投标供应商所提供商品必须有质检部门的合格证。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有固体沉淀物等。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干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猪肉类:生鲜猪肉;
1.产品质量要求
配送猪肉必须有“三证一章”(动物检疫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商务部门的蓝紫色“定点屠宰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所送猪肉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肉厚,皮无斑点或黑质;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者粉色,有光泽,不发粘、无异味、臭味。(不能带有淤血及猪毛)。
‚所配送的猪肉必须排酸。配送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并保持恒温冷藏。所配送猪肉必须单体包装,每个包装必须粘贴有单体品名、重量、价格、出场时间等详细信息标签,包装袋不得有破损及污染物。配送的猪肉严禁注水、注胶,验收时包装袋内不得有血水或冷冻的冰块。所配送的猪肉经检测不得含有瘦肉精等国家规定严禁添加的其他化学元素和有害物质。不得提供老母猪肉、老公猪肉、各类病猪、瘟猪、冻猪肉。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猪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病猪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蛋类:鲜鸡蛋
1.质量要求
鸡蛋。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鸡蛋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鸡蛋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牛奶类:纯牛奶、酸牛奶等
 
1.牛奶。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纯牛奶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标准,且为非复原乳;酸牛奶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标准,且为非复原乳;调制乳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剂乳》标准,且为非复原乳。投标供应商提供液体乳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供应商提供厂家生产资质和当批次的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液体乳必须独立包装完整,不得有涨袋、破损、实物外流情况;不得有污染物附着。乳制品的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归队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液体乳,在送达采购单位营区时间距离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7日(鲜奶必须是2日内经巴氏灭菌处理过的)。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运输途中应保持产品在规定的运输温度下。投标供应商应向我方提供商品的使用、安全存放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牛奶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包装缺陷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及时补充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奶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牛奶成分存在质量问题,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禽肉:禽肉分割品
 
1.产品质量要求
胴体要求:胴体完整,皮肤无伤斑和溃烂破损,无脱臼、骨折;胴体胸部骨尖不显露,胸部呈梯形;胴体肤色无黄衣、无异常色斑;无毛根与绒毛残留。分割品:分割肉块要完整,无缺损,无残留羽毛,无残留骨,无色斑和溃烂,无剔割伤痕;肉色正常,无血肿、溃烂等;分割肉脂肪沉积程度:胸肌脂肪带宽在0.5-1cm之间,腿部与尾部切离出脂肪厚度在0.5cm以内。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鸡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病鸡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冻货类:速冻水产;
(一)冻货类标准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冻品,但应保存完好不的出现僵尸肉,僵尸鱼等。所提供商品必须有食品检疫合格证明、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标志)
2、所有产品应保持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和形状,不得有其他变异颜色或腐烂变质和反复冷冻,解冻产品净含量不小于95%。产品解冻后无异味和杂质,大小均匀,组织细密紧至。
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独立包装,不得出现包装破损,产品流出,包装标签必须显明的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存条件和方法等。包装还应满足保护食品感观的特性,保护食品不受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影响,并能与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物质隔离。
4、运输前应对进出货物的容器、车辆等运输工具进行卫生检查。运输工具应无污染、无虫害、无异味。产品独立装箱不与其他产品直接接触。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和撞击,并根据产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车辆进行装运。
5、投标供应商除速度水产品以外的其他速冻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标准。
(二)水产类(淡水鱼)标准
1、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营业资格证,所提供商品必须和供货单一致。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鱼类必须是活体,不能是用激素饲料所喂养,农药检测不得超标。
3、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缺氧。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4、供应商所提供鱼类检验标准如下,不允许次新鲜鱼、腐败鱼。
2.售后服务
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速冻水产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
‚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僵尸肉、僵尸鱼、腐败鱼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牛羊肉类
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1. 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GB/T31319-2014、GB/T29342-2012、GB/T23586-2009、GB/T23969-2009等。
2. 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等。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3.  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蔬菜检测单。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6时30分至2023年09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8-11号1门3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如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文件,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在递交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最后报价提交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一零八中学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4号
联系方式: 024-23419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8-11号1门3楼309室
联系方式: 024-66392999
邮箱地址: lnqsxm123@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0360100000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力天、刘婷婷、王雪
电  话: 024-663929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