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15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文朋152101002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15期个人不良贷 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20241105未偿本金总额(元)114,472,311.98
资产笔数(笔)78855未偿利息总额(元)50,028,936.67
借款人户数(户)7924未偿本息总额(元)164,501,248.65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635.9其他费用(元)0.00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82,943.33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20,759.87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36.35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19,926.29
五级分类情况损失 70597 笔;可疑 8246 笔;次级 12 笔
核销情况已核销 78855 笔
担保情况概述信用 78855 笔
诉讼情况概述未诉 78855 笔
备注按照合同约定,未偿利息总额为50,028,936.67元,包含:未还利息 9,005,912.89元、未还罚息41,023,023.78元。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最近一次未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即认定为开始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2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12-02 09:00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2024-12-02 10:00
延时周期(分钟)5
起始价(元)7,680,000.00
加价幅度(元)50,000.00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 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密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 同》并按约付清价款,《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 准。 6.资金支付要求: 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受让方应在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 让价款。出让方指定收取转让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账号: 【 01090353700123400000164 】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和平里支行 】。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意向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个人 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及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 作。 六、其他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监管部门、银登中心对受让方资质的有关规定,因意向受让方违反 该规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已按出让方规定对拟转让资产包内不良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依据资产现状进 行了价值估算并愿意承担后续的处置风险,意向受让方受让不良资产后不会因任何原因向出 让方进行追索。 3.出让方已对拟转让资产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揭示。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充分 理解《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及其附件、资产文件和供投资者审阅文档 所揭示的资产风险。除《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意向受让 方自愿承担上述资产风险,并自愿承担由上述资产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 期利益的后果。 4.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出让方要求参与竞价,竞价期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合格 受让方的公平竞争、损害出让方或者其他合格受让方的公平竞争、损害转让方或者其他合格 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与出让方个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出让方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 益,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否则其报价作废,取消其参与竞价的资格。 5.竞价结束当天,竞价成交的受让方应及时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 6.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只能采取正常、合法的手段进行处 置,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再次将该资产包中不良资产对外转让,不通过暴力催收不良贷款,不 委托由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7.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应按照《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 资产转让合同》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债务人个人信息和出让方保密信息,防止发生相 关信息泄露或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 8、竞买成功后,意向受让方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出让方将标的物文件交付给意向受让 方时,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受领标的物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物文件清单上签字。如意向受让方 不及时受领标的物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物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 后,意向受让方无权再就标的物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出让方提出任何主张。 9.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意向受让方成为意向受让方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受让方 有权与原助贷机构协商是否继续为其提供清收服务。 10.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在过 渡期内产生的催收费用应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过渡期间的还款收益也归属受让方。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文朋 联系电话:15210100223 电子邮件:zhangwenpeng@bobcfc.com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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