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庆路(208号门-支农大街)暗渠改造工程(施工)
金额
1850.4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50.4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胜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431-8115957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庆路(208号门-支农大街)暗渠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道路、排水、结构、交通、电气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850.47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2086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标段(包)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庆路(208号门-支农大街)暗渠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胜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起点为支农大街,工程终点为一汽208号门

总投资(万元):1850.47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结构、交通、电气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01日至2023年01月29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8日

投标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08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长汽开管发〔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庆路(208号门-支农大街)暗渠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10.587米;新建雨水暗渠长度:292.424米;新建污水管线长度:146.7米;新建雨水管线长度:7.2米;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结构、交通、电气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起点为支农大街,工程终点为一汽208号门。

2.5计划工期:150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8504729.6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具有2022年03月31日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皮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值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3.13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8月02日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1室。

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仅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及两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无需递交响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违反上述要求按废标处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登录【会员端】后,点击【远程开标解密】,点击右侧齿轮状图标,即可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7.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7.2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赫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5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胜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广场伟峰资讯中心17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1159577/1564364277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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