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绥芬河市A-1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fhzj-2024-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庞女士0453-57618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力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先生18645366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A-1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牡丹江市东安区南外滩二期西侧威虎山路3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HZJ-2024-004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A-1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4172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4172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5月30日(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潜在供应商拟派建造师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南外滩二期西侧威虎山路32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南外滩二期西侧威虎山路3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南外滩二期西侧威虎山路3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址:绥芬河市        
联系方式:庞女士 0453-5761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力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南外滩二期西侧威虎山路327号            
联系方式:金先生 18645366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  1864536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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