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公园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公园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公园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ZYGJ-CZGC-24258 | |||||||||||||||
建设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0 | 投标最高限价 | 折扣系数100% | |||||||||||
开标日期 | 2024-10-29 09:30:0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 |||||||||||||||
中标工程范围 | 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 设计周期:2024年11月 1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2024年11月 15 日-2025年11月10日 | 设计报价(%):90 施工报价(%):98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 设计周期:2024年11月 1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2024年11月 15 日-2025年11月10日 | 设计报价(%):92 施工报价(%):98 | |||||||||||||
第三名 | 吉林瑞航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 设计周期:2024年11月 1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2024年 11月 15 日-2025年11月10日 | 设计报价(%):88 施工报价(%):97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设计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造价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赵闻辛 | 联系电话 | 0431-8465459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袁新桐、刘诗杭、梁雪、王春生、王颖 | 联系电话 | 15044139322、17767728616(办公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 联系人 | 彭艳红 | 联系电话 | 0431-89960251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宽城经济开发区北凯旋路改造工程总承包 | 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医药食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热、气) | 山水大道(卡伦段)二期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 ||||||||||||||
2 | 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溪望樾府一期(1-8#楼)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八标段 | 四冶生活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2021年贵溪市老旧小区(安康广场、新世纪花园、四冶)改造工程项目) | ||||||||||||||
3 | 吉林瑞航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舒兰市铁东街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 | 乾安县诚美路学校建设项目设计 | 汪清县滨河北街加宽改造工程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年涂装2400万件汽车金属涂装件扩建项目 | / | / | ||||||||||||||
2 | 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溪望樾府一期(1-8#楼) | / | / | ||||||||||||||
3 | 吉林瑞航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乾安县诚美路学校建设项目设计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刘野 | 工程师 | 二级建造师 | 吉222181933828 | / | ||||||||||||
2 | 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宋立清 | 高级工程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01211677 | / | ||||||||||||
3 | 吉林瑞航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李广泉 | 无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吉222171830831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2 | 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 9 层 | 010-88822502 | |||||||||||||
3 | 吉林瑞航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8.80 | ||||||||||||||||
2 | 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3.80 | ||||||||||||||||
3 | 吉林瑞航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20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