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瓯海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合成作战大楼指挥中心智能化设施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3年05月15日 16: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瓯海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合成作战大楼指挥中心智能化设施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5日 16:5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晓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88101918/13615877994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娄桥街道瓯海大道989号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20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578977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温州国际贸易中心)3楼3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88101918/1361587799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C-2023051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瓯海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合成作战大楼指挥中心智能化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更正 | 最高限价(元):8000000 | 最高限价(元):7880000 |
2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中第10款“付款约定”更正 | ▲乙方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预付款;全部完成设备供货和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发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5%(含预付款);办理结算审核支付至结算价的95%(含预付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结算款的5%待质量保期及服务期满3年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付清。 | ▲乙方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预付款;全部完成设备供货和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发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5%(含预付款);办理结算审核支付至结算价的95%(含预付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结算款的5%乙方提供等额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后支付,保函期限应为质量保期及服务期满3年。 |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
地 址:娄桥街道瓯海大道989号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20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897750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57897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温州国际贸易中心)3楼3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晓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101918/13615877994
质疑联系人:丁晓宁
质疑联系方式:150677558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新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6楼
传 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