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党校(教育学院)设施设备日常检测维修 项目(零小设施设备维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2024wb-gk15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子彤0991-787662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党校(教育学院)设施设备日常检测维修项目(零小设施设备维修)二次(项目编号:TY2024WB-GK150),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包件号

包件名称

中标候选人

1

 

党校(教育学院)设施设备日常检测维修项目(零小设施设备维修)二次

第一名

新疆达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名

乌鲁木齐幻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

新疆立宇时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公示期自2024820日至2024823日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教育学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轻铁路199号

邮编:830017

联系人:李强

电话:0991-793722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人:蔡子彤

话:0991-7876627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

    编:830026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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