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市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安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46.5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23202200005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宜宾市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叶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强0831-3663933
中标公司成都同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46.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宾市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安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2-07 16:41
一、项目编号 | |||
511523202200005 | |||
二、项目名称 | |||
宜宾市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安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同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3栋5层 | ||
中标(成交)金额 | 1465800.00元(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江安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服务范围:江安县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共计约45.02万亩;服务要求:1.林权登记存量数据分析与标准化整理。2.林权登记存量数据空间信息补充采集。3.建立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档案资料之间的关联关系。即“图形-属性—档案”一体化。4.建立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等其他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林权数据整合和数据建库,并验收合格,汇交到自然资源部(具体要求以采购人与成交人供应商签订合同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服务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等其他服务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钟俊宗(评审小组组长)、刘莉、叶凡(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有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900元。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9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00000元,采购计划编号:51152322210200000008。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江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632009,地址: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月19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2200151。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其他补充事项:成都同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价最后报价:6.98(元/宗)。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 | 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54号 | ||
联系方式: | 叶老师1848316781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 ||
联系方式: | 胡强0831-36639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
电话: | 0831-366393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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