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营市垦利区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含数字孪生灌区建设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505000202302000110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垦利区水利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希庆0546-89256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营市垦利区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含数字孪生灌区建设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9 14: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营市垦利区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含数字孪生灌区建设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东营市垦利区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含数字孪生灌区建设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07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东营市垦利区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含数字孪生灌区建设部分)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4)具有相应的系统集成及服务的能力;(5)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7)潜在供应商及参与本次磋商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8)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00.0000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