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安县公交公司城北交通枢纽站场地工程 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惠发改审[2018]1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螺城镇城北;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29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场地面积:38806.5平方米;回填工程83475.8立方米;705.219
米挡土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场地面积:38806.5平方米;回填工程
83475.8立方米;705.219米挡土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场地面积:38806.5平方米;回填工程
83475.8立方米;705.219米挡土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总造价约29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7681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号)文件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7日08时00分00秒至2019年10月
1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9年10月16日17:00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 ;(以下帐户任选其一)
一、帐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 0010 0100 2144 23;
二、帐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
账 号:3505 0165 6107 0000 0750
6.3.2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6.3.3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螺兴大厦二层第一开标大厅)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959874789,传真: /
联系人: 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北路人行商住楼D#102,邮编: 362100
电子邮箱: fjyt_ha@126.com
电话: 0595-87383922,传真: 0595-87383922
联系人: 小赵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惠安县住建局建设股
联系电话: 0595-8738223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 0595-8737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