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青岛城投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服务名称:跨海大桥高架路二期工程安全评价
3.项目概况:
工程西起海尔路立交预留段,东至青银高速,全长约1.6公里,道路采用主线高架及地面辅路的设计方案,主线西接跨海大桥高架路一期预留段,向东以立交形式与青银高速衔接,实施西向北、北向西以及西向南匝道。深圳路以西道路标准段红线宽47米,深圳路以东道路标准段红线宽4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景观、照明等工程。
4.服务内容:
为跨海大桥高架路二期工程提供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服务。
5.服务地点:青岛市崂山区。
6.采购预算:41万元。
7.中标选取方式:合理低价中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揽的市政工程安全评价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业绩。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按照《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对跨海大桥高架路二期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析及现场调研,经过定性、定量评价,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中需对项目建设内容、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最终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形成评价结论。组织完成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专家评审会,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2.技术标准
安全评估工作执行以下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77号);
(3)《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213号);
(4)《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5)现行的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若有最新版本的规范和标准,则以最新的规范和标准为准。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需要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一级安全评价师资格;其他人员4名,需要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证书。
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安全预评价初稿,在采购人项目建设完成后30天内编制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初稿,两项均在初稿完成后5天内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5.服务成果验收
5.1相关成果文件需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
5.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评价报告必须达到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的要求,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5.3提供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附件各4套,电子版文件各一套。
6.付款方式:项目资金到位后,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0%,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资金待审计主管部门审定后按审定值一次性无息支付。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提供上述服务的所有费用;
2. 项目总投资171300万元,报价需按照鲁安管协字〔2006〕4号文件以投资规模作为计费基价,按照二类行业0.8的调整系数、1.2的验收系数计算并予以折扣,本次控制价折扣为6折,所报价格折扣不得高于控制价折扣,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同类合同业绩(复印件)、报价承诺函(详见附件2)、报价单(详见附件3)、服务人员配备表(详见附件4)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网站打印,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等。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报价文件资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或份数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报价无效。
4.上述第3条中要求的材料须放入一个密封件中提交,密封件包装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截止时间:11月9日上午9点30分;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
3.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66号永业大厦1611室,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玉峰
电话:18653212336
附件:1.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报价承诺函
3.报价单
4.服务人员配备表
青岛城投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
/跨海大桥高架路二期工程安全评价询价采购公告.pdf/跨海大桥高架路二期工程安全评价询价采购公告.pdf
/跨海大桥高架路二期工程安全评价询价采购公告.docx/跨海大桥高架路二期工程安全评价询价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