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关于“深汕政法社会”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关于“深汕政法社会”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聚焦政法热点、发布权威信息、服务人民群众,坚持正面导向,及时传播区政法和社会工作的权威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倾听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心关注关切;大力宣传政法机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的坚定决心、有力举措、重大成效;大力宣传政法和社会工作领域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大力宣传政法和社会工作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二)项目技术要求:
该微信公众号立足于突出原创、突出独家,力求视角权威、内容丰富、服务便捷、表达贴心。通过树典型、抓亮点,强主题、抓重点,搞活动、抓焦点,创新宣传方式,做强主题宣传,全方位传播政法和社会工作好声音,多角度展示政法和社会工作新成效,深层次讲述政法和社会工作好故事,着力将其打造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政法和社会工作品牌微信公号。具体参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企业经营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期间(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zfhshgzj@szss.gov.cn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3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532911537
附件.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聚焦政法热点、发布权威信息、服务人民群众,坚持正面导向,及时传播区政法和社会工作的权威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倾听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心关注关切;大力宣传政法机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的坚定决心、有力举措、重大成效;大力宣传政法和社会工作领域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大力宣传政法和社会工作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二)项目技术要求:
该微信公众号立足于突出原创、突出独家,力求视角权威、内容丰富、服务便捷、表达贴心。通过树典型、抓亮点,强主题、抓重点,搞活动、抓焦点,创新宣传方式,做强主题宣传,全方位传播政法和社会工作好声音,多角度展示政法和社会工作新成效,深层次讲述政法和社会工作好故事,着力将其打造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政法和社会工作品牌微信公号。具体参数:
序号 | 服务类别 | 具体内容 | 数量 |
1 | 编辑发布 (每周发布信息2-6条) | 选题收集。编辑汇总当天可供发布的选题稿件,交由主办方负责选题审核。 | 发布日平均报送10条选题稿件。 |
推文排版、编辑。编辑按照主办方选定的稿件进行编辑,进一步优化推文排版。 | 平均每月30条,一年不少于400条 | ||
稿件审核。副主任级别或以上、项目主管、编辑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对所有推文的内容审核把关后报送。 | |||
信息发布。编辑将微信内容以预览模式发送给主办方指定人员审核,核认无误后对外发布。 | |||
设计优化 | UI优化。提供整体UI优化设计方案,对版头、版尾、分割线等公众号视觉进行优化。 | / | |
运营报告 | 根据运营情况,定期或按需输出相关数据报告及报表。 | 全年提供不超过3次。 | |
2 | 专题策划 |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点节日专题策划制作。 | 一年制作6-8个(包括视频、图文、海报、图解、SVG、H5制作) |
3 | 人员驻点 | 专员驻点处理运营内容 | 1人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企业经营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期间(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zfhshgzj@szss.gov.cn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3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532911537
附件.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