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州电信2024-2025年二十四节气宣传执行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t-2024-12589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蕉缘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静153258183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8
公告正文

台州电信2024-2025年二十四节气宣传执行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台州电信2024-2025年二十四节气宣传执行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258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0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台州电信2024-2025年二十四节气宣传执行服务,结合台州市各县分农业发展标杆区,有效植入电信千兆、5G等业务,围绕需求,制作相关专题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文案策划、脚本、拍摄(含线上优质素材)、视频创作(含配音、配乐、后期剪辑制作)等所需要完成的工作,全年策划若干期节气宣传。具体如下

序号

内容

单位

不含税最高单项限价(元/单位)

预估数量

服务要求

1

节气宣传视频

11792.45

若干

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合同类型:签订框架协议,结算时根据实际进度发生量进行结算。

1.4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金额未达到本次项目框架协议上限金额,经比选人与中选人双方协商可延长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最长6个月)。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1.5 ★服务交付期:收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当期节气视频拍摄。

1.6 ★拍摄地:台州市区及各县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选份额。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单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单价)为【详见上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单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1.

2.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至少具备1个自2021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实施的类似短片拍摄视频服务类业绩案例。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凭证(结算单据)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价、折扣等信息可隐去)。

2.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07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07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07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0628日至20240701日(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登录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董工,手机号码:18106564314

4.3比选文件电子版免费获取,纸质版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含快递费),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07081400分(北京时间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668号A区312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2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7.3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668号

   编: /

人:叶蕉缘

   话:18958589200

电子邮件:18958589200@189.cn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编:310014

人:赵静(项目负责人)、董家琪(售卖联系人)

   话:15325818322、18106564314

电子邮件:zhaojing@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号:3110830019310015032

9.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接收邮箱:zhaojing@chinaccs.cn

比选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06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