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天元加油站智慧站改造工程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已由辽宁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辽发〔2023〕10 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 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天元加油站智慧站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天元加油站
2.3建设规模: 一般项目
2.4建设投资:16.97万元。
2.5计划工期:1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2月 18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3年2月 27 日。
2.6本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采购范围:
进口、出口、临街的卡口摄像机计3台,2号加油岛、3号加油岛的车牌付识别摄像机计4台,卸油区的防爆摄像机计1台(1号加油岛立柱上)、进口立杆上的周界枪机、限高杆上的周界枪机计2台,出口位置立杆上的周界枪机计2台进口立杆、出口位置立杆上的室外无线AP计2台,进口立杆的室外音箱计1台,便利店进门位置的客流摄像机计1台。便利店左上角和右下角的热度分析摄像机计2台。便利店收银台的考勤摄像机计1台。便利店室内无线AP计1台。便利店收银台侧面的多屏合一显示屏(21.5寸)计1台。便利店侧面墙的65寸触控显示屏计1台。3台加油机增加6块智慧广告屏。加油岛更换新形象造型。便利店内部原装修拆除,便利店,由施工方重新制作背景墙标识、货架、背架、中岛。办公室增加物品柜、原有办公桌改为定制一体办公桌加墙面组合柜并增加文件柜等。
(2)防疫要求
需结合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情况以及地方政府有关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现场防疫管理措施,明确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应急响应和处置、防疫物资和应急物资,明确现场消毒、体温检测、集中住宿、集中餐宿、隔离等区域划分。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应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类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其他。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3年以来有油库改造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施工方面:
4.1应制定专门安全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2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
4.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 2023年2月10日(12时29分)至 2023年2月13日(12时29分);
(2)购买地点: 线上获取 。
(3)凡在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
(1)本采购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4图纸押金元,中标人确定后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6.保证金
6.1采购人 (不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承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整。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2023年2月10日 12时 30分。
7.2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 12时30分。
7.3递交地点: 大连。
7.4递交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号海港大厦25楼。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2月14日 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大连。
8.3开标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号海港大厦25楼。
9.其它
9.1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9.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10.采购人
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号海港大厦25楼;
邮编: 116001;
联系人: 麦长龙;
电话: 13998497870;
传真: 0411-82629210;
电子邮箱:mai_changlong@163.com。
1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3.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2023年2月8日
1.采购条件
已由辽宁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辽发〔2023〕10 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 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天元加油站智慧站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石油分公司大连天元加油站
2.3建设规模: 一般项目
2.4建设投资:16.97万元。
2.5计划工期:1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2月 18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3年2月 27 日。
2.6本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采购范围:
进口、出口、临街的卡口摄像机计3台,2号加油岛、3号加油岛的车牌付识别摄像机计4台,卸油区的防爆摄像机计1台(1号加油岛立柱上)、进口立杆上的周界枪机、限高杆上的周界枪机计2台,出口位置立杆上的周界枪机计2台进口立杆、出口位置立杆上的室外无线AP计2台,进口立杆的室外音箱计1台,便利店进门位置的客流摄像机计1台。便利店左上角和右下角的热度分析摄像机计2台。便利店收银台的考勤摄像机计1台。便利店室内无线AP计1台。便利店收银台侧面的多屏合一显示屏(21.5寸)计1台。便利店侧面墙的65寸触控显示屏计1台。3台加油机增加6块智慧广告屏。加油岛更换新形象造型。便利店内部原装修拆除,便利店,由施工方重新制作背景墙标识、货架、背架、中岛。办公室增加物品柜、原有办公桌改为定制一体办公桌加墙面组合柜并增加文件柜等。
(2)防疫要求
需结合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情况以及地方政府有关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现场防疫管理措施,明确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应急响应和处置、防疫物资和应急物资,明确现场消毒、体温检测、集中住宿、集中餐宿、隔离等区域划分。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应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类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其他。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3年以来有油库改造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施工方面:
4.1应制定专门安全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2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
4.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 2023年2月10日(12时29分)至 2023年2月13日(12时29分);
(2)购买地点: 线上获取 。
(3)凡在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
(1)本采购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4图纸押金元,中标人确定后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6.保证金
6.1采购人 (不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承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整。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2023年2月10日 12时 30分。
7.2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 12时30分。
7.3递交地点: 大连。
7.4递交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号海港大厦25楼。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2月14日 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大连。
8.3开标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号海港大厦25楼。
9.其它
9.1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9.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10.采购人
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号海港大厦25楼;
邮编: 116001;
联系人: 麦长龙;
电话: 13998497870;
传真: 0411-82629210;
电子邮箱:mai_changlong@163.com。
1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3.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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