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南工业新城综合提档升级打捆工程项目-哈南第八大道(哈南九路一哈南十七路)慢行及绿化工程施工
金额
1236.1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sg0102g240603001
预算金额1236.1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丽娜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项目编码:SZSG0102G2406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南工业新城综合提档升级打捆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哈平发改发【2022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哈南第八大道(哈南九路一哈南十七路)慢行及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南工业新城综合提档升级打捆工程项目-哈南第八大道(哈南九路一哈南十七路)慢行及绿化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南工业新城

2.3建设规模:哈南工业新城综合提档升级打捆工程项目-哈南第八大道(哈南九路一哈南十七路)慢行及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07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130日,总工期:15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与行业主管单位交涉,完成建管交接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2361530.1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1.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02月至202404月,下同),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提供核查方式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06031700分至20240611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062509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062509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相关评定分离程序和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如无异议,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10.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6816960

10.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滨河大道与哈南五路交口大数据产业园B3

  人:任晶

 话:0451-86814153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

 编:150030

  人:李丽娜

 话:4006998787-1(招标一部) 18945080489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忱义招标(cyzbhn@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期:2024060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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