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海区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服务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ZH-ZJBX-230913153
项目名称: 镇海区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镇海区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镇海区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活动,标后评估的要求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项目总预算: 2.00万元
服务内容: 标后评估的服务要求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执行,包括组织调研、组织实施标后评估活动、制作标后评估项目档案资料等相关服务。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0000元 ,上限:20000元
价格说明: 最终标后评估费按照实际结算,其中组织劳务服务费用3500元,专家评标劳务费用暂按16500元计取,按实际核算。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9-13 14:39 至 2023-09-15 14:3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程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9月1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欣溢
联系电话: 89287194
联系手机:13906685065
联系地址: 镇海区金华南路57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ZH-ZJBX-230913153
项目名称: 镇海区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镇海区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镇海区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活动,标后评估的要求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项目总预算: 2.00万元
服务内容: 标后评估的服务要求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执行,包括组织调研、组织实施标后评估活动、制作标后评估项目档案资料等相关服务。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0000元 ,上限:20000元
价格说明: 最终标后评估费按照实际结算,其中组织劳务服务费用3500元,专家评标劳务费用暂按16500元计取,按实际核算。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9-13 14:39 至 2023-09-15 14:3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程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9月1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欣溢
联系电话: 89287194
联系手机:13906685065
联系地址: 镇海区金华南路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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