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运营三公司通信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运营三公司通信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2023年运营三公司通信委外维保服务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招标范围: 9号线一期公安通信系统、17号线一二期通信系统(含公安通信系统)、18号线一二三期通信系统(含公安通信系统)、19号线一二期通信系统(含公安通信系统)、安防系统的日常巡检、保养与维修(不含中修、大修、专项修及更新改造)、运行值班、设备监控、隐患整改、故障响应处理、配合监护、材料备件运输、文本修订及印刷、设备资产清查、应急抢险、防汛、应急处置、区域保驾、专项排查、仪器仪表定期送检、等保测评(含专用通信、公安通信)等各项维保工作,及新线施工调试配合、现场调查、数据收集、施工卡控、设备监控等配合工作; 9号线一期通信电源屏及UPS紧急故障处理工作;9号线一期通信MSO设备的紧急故障处理及深度检测工作。 2.3 项目期限:9号线一期项目期限暂定4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结束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7号线一二期项目期限暂定4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中17号线一期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7号线二期暂定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结束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8号线一二三期项目期限暂定39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中18号线一二期(含三站一区间)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8号线三期暂定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结束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9号线一二期项目期限暂定40个月21天,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其中19号线一期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9号线二期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结束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业绩要求: 近 5 年(项目完工时间在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国内轨道交通通信或信号维保项目业绩,或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万元的1条国内轨道交通新建线路类似项目(类似是指通信或信号)集成或建设业绩。 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工证明文件,项目完工证明文件为验收报告或结算资料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可提供不低于业绩要求金额的发票或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结算单作为结算资料证明材料,提供发票或结算单作为完工证明材料的,发票开具时间或结算单出具时间视为完工时间。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有效。 (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19日0时0分至 2023年10月17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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