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关于2022年度抽查及复检已备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项目服务公开采购公告
金额
2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我局现对广州市黄埔区2022年度抽查及复检已备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抽查/复检对象
(1)对辖区在内重大风险源及至今已完成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单位开展抽查工作,至少抽查数量为100家单位。因2022年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抽查评估200家企业,对纳入广州市抽查名单内的企业我区不纳入抽查名单内。其中对重大风险源100%开展核查,较大风险源抽查数量不少于50家。
三、项目抽查方式
采取在线平台档案检查及实地核查方式。
四、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14号)等编制管理依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 在线平台档案检查及实地核查;
(二) 抽查前对当次检查的企业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包括生产工艺流程、风险单元信息、隐患初步排查、风险防范措施等,填写《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
(三) 抽查时对企业应急管理负责人进行考核,现场填写《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抽查评审计分表》,见附件2;
(四) 抽查时做好现场拍照及记录:抽查工作现场记录、现场巡查环境风险应急设施配套情况记录等;
(五) 对抽查企业情况进行评审,填写《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结果评审意见》,见附件3;
(六) 对黄埔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填写《危废经营单位风险落实管理情况表》,见附件4,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七) 组织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会,培训会议不少于一次。
(八) 汇总并分析抽查结果,列出抽查企业的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数据,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问题清单;
(九)对抽查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机构在预案编制过程中未严格把关,出现预案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的,要详细说明。
(十) 筛选推荐5份环境应急预案优秀范例,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指导企事业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供参考;
(十一) 提交《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工作分析报告》;
(十二)按照“一企一档”原则,提交抽查企业的电子检查档案。
(十三)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人入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协助对广东省环境应急业务监管系统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进行管理,对接项目的组织实施。
五、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六、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文件及报价文件电子版;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根据评分标准,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七、服务机构确定
(一)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具体择优评审标准见评分权重及评分标准。
(二)评分最高者发成交通知并另行签订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2022年5月12日14:30-17:00,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 81 号人防楼 C 栋 319 室。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递交响应文件人员需健康码为绿码和核酸检测结果为24小时阴性的人员。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十、项目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9室,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32294687.
评分权重分配
评分标准
附件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
排查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
附件2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抽查评审计分表
附件3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结果评审意见表
附件4
危废经营单位风险管理落实情况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2年 5月6 日
(联系人:钟淑贞,联系电话:32294687)
我局现对广州市黄埔区2022年度抽查及复检已备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黄埔区2022年度已备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 自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起1年内 | 27.8万元 |
二、项目抽查/复检对象
(1)对辖区在内重大风险源及至今已完成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单位开展抽查工作,至少抽查数量为100家单位。因2022年广州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抽查评估200家企业,对纳入广州市抽查名单内的企业我区不纳入抽查名单内。其中对重大风险源100%开展核查,较大风险源抽查数量不少于50家。
三、项目抽查方式
采取在线平台档案检查及实地核查方式。
四、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14号)等编制管理依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 在线平台档案检查及实地核查;
(二) 抽查前对当次检查的企业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包括生产工艺流程、风险单元信息、隐患初步排查、风险防范措施等,填写《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
(三) 抽查时对企业应急管理负责人进行考核,现场填写《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抽查评审计分表》,见附件2;
(四) 抽查时做好现场拍照及记录:抽查工作现场记录、现场巡查环境风险应急设施配套情况记录等;
(五) 对抽查企业情况进行评审,填写《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结果评审意见》,见附件3;
(六) 对黄埔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填写《危废经营单位风险落实管理情况表》,见附件4,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七) 组织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会,培训会议不少于一次。
(八) 汇总并分析抽查结果,列出抽查企业的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数据,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问题清单;
(九)对抽查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机构在预案编制过程中未严格把关,出现预案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的,要详细说明。
(十) 筛选推荐5份环境应急预案优秀范例,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指导企事业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供参考;
(十一) 提交《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工作分析报告》;
(十二)按照“一企一档”原则,提交抽查企业的电子检查档案。
(十三)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人入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协助对广东省环境应急业务监管系统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进行管理,对接项目的组织实施。
五、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六、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文件及报价文件电子版;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根据评分标准,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七、服务机构确定
(一)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具体择优评审标准见评分权重及评分标准。
(二)评分最高者发成交通知并另行签订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2022年5月12日14:30-17:00,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 81 号人防楼 C 栋 319 室。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递交响应文件人员需健康码为绿码和核酸检测结果为24小时阴性的人员。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十、项目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9室,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32294687.
评分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45% | 45% | 10% |
总分值 | 45分 | 45分 | 10分 |
评分标准
类型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部分(45分) | 1 | 投标文件质量 | 报价文件有目录、编制有序、书面整洁,内容详实,得3-5分;报价文件编排错乱,无目录,得1-2分。 | 5 |
2 | 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 | 近三年内,投标人承接的环保服务类项目案例情况: 每提供一项得3分,此项最高得20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20 | |
3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具有环保类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证书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的不得分。 | 5 | |
4 | 对不良信用记录的扣分 |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5分;未列入则得5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 5 | |
5 | 财务报告权威性 | 能提供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得5分。 | 5 | |
6 | 服务便捷性 | 1、响应时间迅速,服务便捷,得5分; 2、响应时间较为迅速,服务较为便捷,得3分; 3、响应时间不迅速,服务不便捷,得1分; 注:提供办公场所实地照片等相关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否则无效。 | 5 | |
技术部分(45分) | 7 | 服务方案 | 1、对比各投标人的技术路线、推进步骤和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技术路线可行,针对项目重点、应对措施具体完整、操作性强、符合地方实际情况得15分; 2、有技术路线,有重点、应对措施完整、有操作性、基本符合地方实际情况得10分; 3、思路不清晰,无方法、内容有缺漏、应对措施或操作性有欠缺,技术路线满足不到项目要求得0分。 | 15 |
8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项目负责人(限1人): 具有环保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6分;具有环保类初级职称证书,得3分。此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今任意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不得分。】 | 6 | |
2、团队技术人员(3人)(除项目负责人以外): 具有环境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每个得3分。此项最高得9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今任意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不得分。】 | 9 | |||
9 | 安全文明方案 | 1、能够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清楚、详尽地描述安全文明措施,考虑周全完整,切实可行得5分; 2、能够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较清楚、详尽地描述安全文明措施,考虑较周全完整,切实可行得3分; 3、安全文明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2分; 4、安全文明措施不齐全,或不够完善、安排不够合理、不能切实可行得1分; | 5 | |
10 | 项目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 根据供应商时间计划安排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评审: 1、时间计划安排合理、可行性高、有针对性得5分; 2、时间计划安排较为合理、可行得3分; 3、时间计划安排不合理、可行性低得1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5 | |
11 | 质量保证措施 | 考查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是否具有完善的成果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完善、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2、有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质量保证措施缺乏可行性、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交响应内容或其他情况,得0分。 | 5 | |
价格部分(10分) | 12 | 价格 | 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和“最高限价的80%“中的较高者。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该项为满分;高于报价上限的,该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高于评标基准价而低于报价上限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 10 |
附件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
排查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
排查项目 | 初判 | 现状 | 可能导致的危害 (是隐患的填写) | 隐患 级别 | 备注 |
1.是否设置应急池。 | |||||
2.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 | |||||
3.应急池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 | |||||
4.应急池位置是否合理,消防水和泄漏物是否能自流进入应急池;如消防水和泄漏物不能自流进入应急池,是否配备有足够能力的排水管和泵,确保泄漏物和消防水能够全部收集。 | |||||
5.接纳消防水的排水系统是否具有接纳最大消防水量的能力,是否设有防止消防水和泄漏物排出厂外的措施。 | |||||
6.是否通过厂区内部管线或协议单位,将所收集的废(污)水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7.装置区围堰、罐区防火堤外是否设置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下通向雨水系统的阀门是否关闭,通向应急池或污水处理系统的阀门是否打开。 | |||||
8.所有生产装置、罐区、油品及化学原料装卸台、作业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墙壁、地面冲洗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初期雨水)、消防水,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 | |||||
9.是否有防止受污染的冷却水、雨水进入雨水系统的措施,受污染的冷却水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 | |||||
10.各种装卸区(包括厂区码头、铁路、公路)产生的事故液、作业面污水是否设置污水和事故液收集系统,是否有防止事故液、作业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或水域的措施。 | |||||
11.有排洪沟(排洪涵洞)或河道穿过厂区时,排洪沟(排洪涵洞)是否与渗漏观察井、生产废水、清净下水排放管道连通。 | |||||
12.雨水、清净下水、排洪沟的厂区总排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排口,确保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排出厂界。 | |||||
13.污(废)水的排水总出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关闭总排口,确保不合格废水、受污染的消防水和泄漏物等不会排出厂界。 |
附件2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抽查评审计分表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地 址 | ||||||
预案名称 | ||||||
备案编号 | 风险级别 | □一般;□较大;□重大 | ||||
预案制定单位 | ||||||
*调查内容(在下列相应选项前的方框内划“√”,其他意见和建议可用文字说明) | 分值 | |||||
1. 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资料备案齐备性考察: | □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 □风险评估报告; □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专家评审意见; □应急预案备案回执。 (20分,缺一项0分) | |||||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 □每年两次及以上; □每年一次; □无。 (最高10分,往下每项减5分) | |||||
3. 环境应急预案回顾性评估情况: | □备案未满三年,未作回顾性评估; □备案未满三年,已完成一次或一次以上回顾性评估; □备案满三年,已完成一次或一次以上回顾性评估。 □备案满三年,已委托进行回顾性评估但未完成。 □备案满三年,未完成回顾性评估。 (最高10分,往下每项减5分) | |||||
4.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2018年2月7日)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 □修订已备案; □正在修订; □仍未修订。 (最高10分,往下每项减5分) | |||||
5. 环境应急预案基本措施:(紧急疏散点、洗眼器、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收集沟、收集池、围堰、慢坡、事故应急池、雨污水截止阀、应急管理制度、应急事故台账) | □全部; □大部分; □一半; □较少。 (最高30分,往下每项减10分) | |||||
6. 有关人员是否了解以下信息(可多选) | □应急救援组成; □熟悉使用防护器具; □熟悉演练情况; □参与应急培训; □事故报告程序; □救援器材定期维护; □其它信息(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__ (最高20分,每项4分) | |||||
7.登录广东省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填报环境应急信息情况: | ||||||
8.备注 | ||||||
企业事业单位意见(以上抽查结果内容是否属实): 企业事业单位(签章) | 抽查工作组人员(签名): |
附件3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结果评审意见表
单位名称 | |
现场抽查评审计分 | |
评审方式:R会议评审,□其他 | |
评审结论:□通过评审,□原则通过但需进行现场复核,□未通过评审 | |
评审过程: 总体评价: | |
问题清单: | |
评审意见和建议: | |
评审人员人数: 评审组长签字: 其他评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危废经营单位风险管理落实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评估内容 | 实际情况 | 评估结果 | |
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 是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公开环境应急预案及培训情况; | ||||
是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 |||||
是否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 是否按规定配备足以应对预设事件情景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 ||||
是否已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 |||||
是否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 | |||||
是否对现有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对已消耗或耗损的物资装备进行及时补充。 | |||||
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 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2年 5月6 日
(联系人:钟淑贞,联系电话:3229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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