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阳城镇马刘产业园)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6.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平电磋商<2023>0501号
预算金额46.72万元
招标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156396635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经理13939681315
中标公司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46.5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钰娴
公告正文
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阳城镇马刘产业园)成交结果公 告
(招标编号:平电磋商<2023>0501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标段1: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阳城镇马 刘产业园):
中标人: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6.5000万元
二、其他: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 布,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纪委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地 址:平舆县人民路西侧经二路南侧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5639663501
电子邮件:5759717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 袁经理
电 话: 13939681315
电子邮件: 5759717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阳城镇马刘产业园)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阳城镇马刘产业园)
二、项目编号:平电磋商<2023>0501号
三、磋商公告发布信息: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2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四、开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6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伍仟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项目负责人:闫瑞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1412017201831860
技术负责人:张钰娴,职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GW15201801210357。
成交供应商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363号。
八、磋商小组成员:郭红梅、刘龙岗、李勇(业主评委)
九、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及发改
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足额支付。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 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委派本单位人员按照《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或不 按规定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办公地址:平舆县人民路西侧经二路南侧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563966350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袁经理
电 话:13939681315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纪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舆县人民路西侧经二路南侧
电 话:0396-3936726
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
(阳城镇马刘产业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平电磋商<2023>0501号
采购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二三年五月
采购代理项目部人员组成 一、项目负责人
姓名: 袁向东 (岗位证号:FLA4535619090204)二、其他技术人员
姓名: 樊珑 (岗位证号:4101001023000198)姓名: 孙平 (岗位证号:4101001023000435)姓名: 陈永定 (岗位证号: 1626175102423)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项目建设要求................................................................................................................................................4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一、说明 ..............................................................................................................................................................9 二、采购文件......................................................................................................................................................11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3 六、磋商 ............................................................................................................................................................13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5 八、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17 九、合同授予......................................................................................................................................................1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
第五章招标工程量表..............................................................................................................................................33
第六章施工图纸(另册提供)..............................................................................................................................36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6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7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阳城镇马刘产业园)
二、采购项目编号:平电磋商<2023>0501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00千伏
安箱式变压器1台、10千伏电缆3*120mm 80米、400伏电缆4*240mm
60米、200千伏安变压器1台及相关变配电设施的安装与调试,拆除旧有电缆、变压器、水泥杆等工作。
2.采购范围:招标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以招标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内
容和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四、项目最高限价:467263.88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柒仟贰佰陆拾叁元捌角捌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采购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系统 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的承揽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响应时,实行信用承诺制,只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信 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十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须提交上述“1”和“4”项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若核实其存在虚假承诺、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六、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5月7日8时00分至2023年5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 始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3.方式:供应商凭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 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进行现场报名,或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将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 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75971763@qq.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将在一个工 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该投标单位邮箱中。(注:资格 条件最终审查以开标时的审查为准)。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二楼会议室
3.提交方式:本项目使用现场开评标方式,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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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 工作日。
十、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参照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或不按规定提出的质疑不 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办公地址:平舆县人民路西侧经二路南侧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563966350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袁经理
电 话:13939681315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纪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舆县人民路西侧经二路南侧
电 话:0396-393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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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阳城镇马刘产业园)
2.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
3.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二、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施工范围及工期
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2.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移交。
四、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无;
2.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竣工资料后,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总额,全部结清。
五、项目建设要求
1.施工设备进入工地时间:合同签署后5日内。
2.按照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预算书和国家有关标准施工。
3.材料设备的采购、竣工验收,按双方订立的有关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本工程项目部所有人员为响应文件中配备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不称职的施工管 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
5.成交供应商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施工手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6.成交供应商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协调、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
7.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监理人的检查,向采购人、监理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 量。
8.工程施工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或招标工程预算书的全部内容(含技术要求说明和设计修 改通知单)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如有修改,应取得采购人和工程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对修改 的内容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绘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9.施工现场的电源、水源及其他外部条件由采购人协调,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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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的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1.相关设备、材料等检验合格证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检验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5.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6.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办理有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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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内容、要求
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完毕。
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予以排序。
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6
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投标预算书封面签字盖章;
。
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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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工程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施工单位。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响应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最高限价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响应时,实行信用承诺制,只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 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7)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若核实其存在虚假承诺、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4.2
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采购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系统颁发的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的承揽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4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
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5 其他证明文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且为本次采购所必要的)。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4.1除外)。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关联企业参加磋商
8.1
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8.2
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 时参与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磋商同时被拒绝。
8.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特别说明
9.1 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9.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
9.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4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10.质疑和投诉
1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 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相关询问和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时提 出。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0.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中
9
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 查、答复和处理。
11.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 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采购文件
12.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建设要求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招标工程量表施工图纸(另册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响应文件格式
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则需延长磋商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等可以相应延 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供应商。
13.2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采购文 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磋商时不予认可。
13.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 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 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采购文件的基础上提出更详细的 说明。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标准、商务要求和响 应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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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供应商须结合项目特点用文字并结合图片说明主要工作内容的有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质量管理措施,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缺项。
14.3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文件格式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 改内容。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5.2
关于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 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6.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响应书附录投标预算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工作大纲证明文件
(10) 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11)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 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 完全履行止。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 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 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 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 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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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磋商报价
18.1
本次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内为首轮报价,投标人每一轮报价均不能高于 上一轮报价。
18.2
供应商的报价为人工费、设备材料、机械、安装调试、税金、拟获得的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的总和,并 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8.3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包含了设计费和监理费用,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预算书,投标供应商不得改变其费用信 息并列入投标报价表中,竣工结算时据实结算。
18.4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填报单价及合价,不得对提供的工程 预算书内容进行修改及调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8.5
响应书附录内的投标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金额保持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18.6 编制计费有关依据、标准及价格信息可参考《工程清单表及控制价编制说明》内容。
19.磋商保证金
19.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2) 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3)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1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16)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17)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8) 供应商影响或干预磋商活动的。
(19) 供应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
未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条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1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0.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 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21.开启
21.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
21.2 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的。
(2)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
(3) 一个供应商不只提交一套响应文件的。
六、磋 商
22.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 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23.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
磋商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磋商小组 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 应。
23.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3.2.1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和采购文件第三章4.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3.2.2
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 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 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磋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 购文件: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 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13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工程质量、工期、技术方案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未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8)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 购文件要求的。
(9)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修 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0)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 应采购文件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3.2.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实时告知其理由。
23.3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4.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 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不得 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5.磋商
25.1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
25.2
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 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 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 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
25.3 本次磋商进行 2
轮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 报价(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二次报价采用评标现场报 价且只支持报总价,不支持分项明细,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磋商小组,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
14
次报价为准。
25.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或候选供应商 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6.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6.1
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6.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27.成交原则
27.1
本次磋商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 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7.2
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性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 生。
28.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29.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29.1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及时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 通。
29.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0.采购代理机构宣布磋商终止的权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0.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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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0.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 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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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5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30分,售后
服务7分,采购人意见3分。按供应商须知第27项的规定排列成交资格。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
留小数2位。
(二)评分标准一览表
序号 | 评分 内容 | 满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 报价 | 15分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3.竞争性磋商小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评审价。 4.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 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5%×100 |
2 | 技术 部分 | 45分 | 1.承担本合同施工管理任务的团队健全,除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外,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人员名单、岗位证书,除项目负 责人外每有1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注: 1.第2、3、4各项满分10分,内容缺项为0分,不缺项可根据响应文件详细程度及可行 性酌情赋分,具体说明如下: ① 一般(1-3分):主要施工内容、质管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基本符合工程需要;② 合格(4-7分):施工内容完整、质管措施合理、安全保障有力; ③ 优秀(8- 10分):施工内容完整、质管措施先进科学、工程及员工安全保障切实有力。2.单个评审因素确定为不合格的,评委应由注明理由和依据,并由磋商小组讨论通过。 |
17
3 | 商务 部分 | 30分 | 1.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电力线路工程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本项最 多得15分。(每项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即可))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每有1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3.注:以上均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售后 服务 | 7分 | 承诺对所提供工程施工内容的售后服务,包括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等,评分区间 如下: 1.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 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2-4分范围内打分。 2.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售后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 不到位的处理承诺,提供供应商履约保证,在5-7分范围内打分。 3.缺项得0分。 |
5 | 采购 人意 见 | 3分 | 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整体水平等划分 为3个档次:一般得1分、较好得2分、优秀得3分,由采购人代表赋分。 |
得分的计算: 磋商小组成员评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其他分 评标总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合计总分/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注: 1.以上评分项需提供的各类证书或证明材料等的原件扫描件须附于响应文件内,否则不得分。 2.相关证明必须按要求提供,不提供、提供不完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3.本办法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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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授予
31.签订合同
31.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 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1.2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 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31.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 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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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发包人):
合同编号(承包人):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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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
(以下简称“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方式:本合同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包:(1)施工总承包;
(2)施工专业承包;
(3)其他: / 。
1.4 工程范围:
1.5 合同金额: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对应的工作内容的相应工程量及发包人认可签证的工程 变更为准。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达到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标准。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工程“零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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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投运;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公司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 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
2.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 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经检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验所 需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经检验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检验所需费用由 发包人负担。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3.3
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3.4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承包人不承担责任:
3.4.1 发包人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由于承包人违约行为或原因除外;3.4.2 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停工的。
3.5
工期提前:发包人要求工程或其中一部分提前竣工时,承包人应按此要求提前 竣工。双方协商由此增加的费用。
4. 设计文件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由发包人于开工
日前向承包人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2)由承包人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承包人;
(3)由发包人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承包人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5. 材料设备供应
22
5.1
本工程由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通知发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后,由承包 人负责保管。
5.2
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本工程所需其他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 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 包人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 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有不合格的 材料和制品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
5.3
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约定的施工标准不符,有权 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供,所拖延工期及因此增加费用承包人自行负责。
5.4 其他: 。
6. 双方权利
6.1 发包人权利
6.1.1 根据工程需要调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承包人;调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6.1.2
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组织措 施和技术措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 义务与责任。
6.1.3
对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 收、竣工验收,检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6.1.4
督促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环境管理目标,不发生有损发包人形象和声誉 的有责行风事件和媒体曝光事件。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规程
23
、制度、要求时,发包人、监理人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承包人的工作,并按照安 全协议有关条款进行评价考核。
6.2 承包人权利
6.2.1
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根据工程需要调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调换后 代表的权责不变。
6.2.2 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价款。
7. 双方义务
7.1 发包人义务
7.1.1
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办理应由发包人负责的相关证件、批件。
7.1.2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7.1.3 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7.1.4 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7.1.5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发包人发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7.1.6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7.1.7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7.2 承包人义务
7.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 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2.2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7.2.3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按时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 修责任。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施工组织措施中所 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的实现。
7.2.4
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 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4
7.2.5
严格执行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要求,采取 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施工人员的安全,在承包人承担的工程及其负责管 理的范围内所发生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电网事故,其责任和由 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7.2.7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 间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保护工程附近 的人员或财产,使其免遭破坏。
7.2.8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 理规定。
7.2.9
在施工期间保持施工场地不出现任何影响工程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装备 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拆除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从现场运 走任何废料、垃圾。
7.2.10
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报告和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 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
7.2.11
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 持归档与工程同步进行。确保实现: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案卷 合格率100%,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准确、系统;同时保证在约定的时间移交 竣工资料。
7.2.12
积极配合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参加设计交底,对施工中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应及时告知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工作。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 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
25
议并继续施工的,视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承包人应承担相 应责任。
7.2.13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由于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 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2.14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7.2.15 按时支付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费用。
7.2.16
承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承诺严 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1。
7.2.17 承包人应负责的其他工作: 。
8.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人 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记 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8.2 竣工验收
8.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在施工完成后 7 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2
份。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 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 申请报告。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 7 日内组织验收。
8.2.2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
1 若发包人需承包人遵守发包人或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予以明确。
26
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 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报告,并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8.2.3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验收意见及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 用。承包人拒绝修改或修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 修改,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8.2.4
若该工程经双方认定需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应在该工程正式完工后,由发包人通知验收时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进行推延。
8.2.5
实际竣工日期为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的 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发包人验收合格出具 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工程保修期起始日 期。
8.2.6
因特殊原因致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经发包人同意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 理。
8.2.7
竣工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竣 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后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8.3 保修责任
8.3.1 保修期限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 量保修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具体保修期限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 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7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
(3)供热/供冷工程,为2个供暖/供冷期;
(4)电气管线、室内外上、下水工程、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工程及道路 工程,为2年;
(5)其他: 。
(6)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在第23条特别约定中约定。
8.3.2
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未按上述约定履行 无偿维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代为履行,所需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 知识产权
9.1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 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9.2 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9.3
除承包人的专利技术外,所有有关本工程的照片、录像、图纸、技术资料的所 有权及涉及的知识产权均为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 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本合同目的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9.4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10. 保密义务
10.1
承包人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发包人技术信息、经验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 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承包人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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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10.1.2 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10.1.3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发包人或 按发包人要求作适当处理。
10.2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商业秘密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发包 人书面解除承包人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
10.3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11. 合同变更和解除
11.1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 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1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1.2.1
承包人发生歇业、解散或破产、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11.2.2 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内容无法实施或目标无法实现的;11.2.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
11.2.4 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11.3
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合同各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11.3.1
若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结算金额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 程量予以确认,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超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 责任及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1.3.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若发包人
29
同意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退还已付全部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 任及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2. 违约责任
12.1承包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2.2如承包人无法按期完成本合同工程,每延误一日,应按签约合同价格 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 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12.3
当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限期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 误,并应按照本条款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若承包人逾期整改,或整改后 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 价格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及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全 部损失。
12.4
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应及时负责采取有 效措施直至符合规定标准,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及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发包 人有权解除合同。
12.5
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整改通知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 进行彻底返工修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承包人 应按照本条款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若承包人逾期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 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20% 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及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30
12.6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含违约分包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包人应 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并应承 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及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发包人有权解 除合同。
12.7
承包人违约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第三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 同价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其他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 除本合同。
12.8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 向发包人进行赔偿,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以合同价格为限。
12.9
承包人违约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向承包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 亦由承包人承担。
12.10
承包人因违约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期合 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12.11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本合同被依法解除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 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工程的完好。
12.12 其他: 。
13. 索赔
13.1
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关索赔事件的证据,并有意向对方索 赔,均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含本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简称“索赔通知”)进行索赔。
31
13.2
被索赔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天内(含本数)给予回应,包括要求对方进一 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若发包人和承包人就索赔处理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第19条的约定办理。
14.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 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 他事件。
14.2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 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4.2.1
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14.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18.2.3 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14.3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10 日内(含本数)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 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 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14.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多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合同各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 抗力的影响。
14.5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受影响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120日(含本数),合同各方应协 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或终止本合同。
32
14.6
因政府行为、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合同一方或多方不能完成本 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各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签 订合同修改变更协议。
15. 争议解决方式2
15.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
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3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发包商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8. 其他事项
18.1 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18.2 本合同双方应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18.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建议尽量选择委托人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核实所 填写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准确。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系统内单位之间签订本 合同,应以第19.1款中的协商解决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
33
19. 特别约定4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 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19.1 履约担保
19.1.1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
19.1.2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 。
34
签 署 页
发包人:承包人: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 税号:
35
第五章招标工程量表
(具体费用信息详见招标工程预算书(另册提供))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杆塔 | |||
1 | 施工定位 单杆 | 基 | 5 |
2 | 混凝土杆组立 混凝土 整根式杆长≤13m | 基 | 10 |
3 | 施工定位 耐张、转角自立塔 | 基 | 5 |
4 | 拉线制作与安装 普通拉线 截面≤70mm2 | 根 | 7 |
5 | 基坑土方施工 普通土 挖深≤3m | m3 | 25 |
6 | 汽车运输 线材装卸 | t | 3.5 |
7 | 汽车运输 线材运输 | t·km | 36 |
8 | 汽车运输 混凝土杆装卸 | t | 12 |
9 | 汽车运输 混凝土杆运输 | t·km | 360 |
10 | 汽车运输 混凝土预制品装卸 | t | 1.2 |
11 | 汽车运输 混凝土预制品运输 | t·km | 36 |
12 | 汽车运输 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装卸 | t | 1.5 |
13 | 汽车运输 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运输 | t·km | 45 |
14 | 预制基础 拉线盘安装 单块重量≤200kg | 块 | 7 |
15 | 拉线制作与安装 拉线保护管 | 根 | 7 |
16 | 接地设施安装 电阻测试 | 基 | 4 |
17 | 基坑土方施工 普通土 挖深≤2m | m3 | 39.6 |
18 | 预制基础 底盘安装 单块重量≤300kg | 块 | 10 |
19 | 预制基础 卡盘安装 单块重量≤200kg | 块 | 10 |
20 | 10kV及以下横担安装 铁、木横担 单根 | 组 | 18 |
21 | 普通绝缘子安装 | 只 | 35 |
36
22 | 耐张绝缘子安装 | 片 | 20 |
23 | 绝缘铝绞线架设 截面≤150mm2 | km | 1.17 |
24 | 10kV线路带电接引流线 | 三相/次 | 1 |
25 | 引下线、跳线、设备连线安装 导线截面≤120mm2 | 组/三相 | 6 |
电缆 | |||
1 | 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 10kV室外热(冷)缩式铝芯电力电缆 电缆截面≤120mm2 | 个 | 1 |
2 | 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 10kV室内热(冷)缩式铝芯电力电缆 电缆截面≤120mm2 | 个 | 1 |
3 | 安装引上钢管 杆上 | 条 | 2 |
4 | 电缆标桩 | 个 | 2 |
5 | 发电机直流耐压试验(电缆) | 台 | 1 |
6 | 绝缘性能测试 | 处 | 2 |
7 | 沟槽挖填 普通土 | m3 | 43.2 |
8 | 直埋式电力电缆敷设 电缆截面≤240mm2 | m | 60 |
9 | 直埋式电力电缆敷设 电缆截面≤120mm2 | m | 80 |
10 | 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 1kV以下室内干包式铝芯电力电缆 电缆截面≤240mm2 | 个 | 2 |
拆除 | |||
1 | 配电设备安装 断路器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台 | 1 |
2 | 油浸式变压器安装 容量≤50kV·A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台 | 1 |
3 | 拉线制作与安装 普通拉线 截面≤120mm2 人工*0.5,材料*0,机械*0.5,其他*0.5,主材*0,设备*0,换为【其他材料费】 | 根 | 3 |
4 | 混凝土杆组立 混凝土 整根式杆长≤13m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基 | 20 |
5 | 绝缘铝绞线架设 截面≤150mm2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km | 1.02 |
6 | 电压互感器安装 三相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台 | 1 |
7 | 户外隔离开关安装 电流≤1000A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组 | 1 |
8 | 成套配电箱安装 悬挂、嵌入式半周长2.5m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台 | 1 |
9 | 10kV及以下横担安装 铁、木横担 双根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组 | 3 |
10 | 10kV及以下横担安装 铁、木横担 单根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组 | 14 |
11 | 1kV及以下横担安装 铁、木横担 四线单根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组 | 7 |
12 | 1kV及以下横担安装 铁、木横担 四线双根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组 | 2 |
13 | 普通绝缘子安装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只 | 39 |
37
14 | 耐张绝缘子安装 保护性拆除,子目基价(扣除材料费)*0.5 | 片 | 12 |
设备 | |||
1 | 配电设备安装 跌落式熔断器 | 组 | 2 |
2 | 配电设备安装 户外计量箱 10kV | 台 | 2 |
3 | 电流互感器安装 户外式 | 台 | 2 |
4 | 输配电装置系统调试 ≤10kV交流供电 带断路器 | 系统 | 1 |
5 | 母线系统调试 电压 ≤10kV | 段 | 1 |
6 | 保护装置系统调试 线路保护 | 套(台) | 1 |
7 | 接地极(板)制作与安装 角钢接地极 普通土 | 根 | 6 |
8 | 户外接地母线敷设 | m | 36 |
9 | 美式箱式变电站安装 变压器容量≤315kV·A | 座 | 1 |
10 | 配电设备安装 配电箱 | 台 | 1 |
11 | 油浸式变压器安装 容量≤160kV·A 合计 | 台 | 1 |
其中:设计费暂列 16087.15 元,监理费暂列 10416.43 。详见招标工程预算书。
38
第六章施工图纸(另册提供)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以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为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17-201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
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集等以上规范如有
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2.工程技术要求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工程材料要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9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平舆县阳城镇10千伏后供3马刘分支迁改工程(阳城镇马刘产业园)
项目编号:平电磋商<2023>0501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 应 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0
目 录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24 二、响应书附录...........................................................................................................................................................26 三、投标预算书...........................................................................................................................................................27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8 五、授权委托书...........................................................................................................................................................29 六、证明文件...............................................................................................................................................................30 七、技术方案...............................................................................................................................................................31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2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33 十、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4 十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 最终报价表.....................................................................................................................................................................36
41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致:______(采购人名称)
_______(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1份: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二、响应书附录
三、投标预算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授权委托书
六、证明文件
七、技术方案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十、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十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 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 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1.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2.一旦我方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
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诺质量达到 标准。
3.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
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5.我方保证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6.我方理解并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
何异议。
42
7.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3.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8.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3.3项所述情况,同意磋商小组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并自
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9.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19.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0.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
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1.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
1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4.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3
二、响应书附录
项目名称 | ||||||||
投标供应商资质等 级 | ||||||||
响应范围 | ||||||||
工期 | 日历天 | 工程质量标准 | ||||||
项目经理 | 级别 | 注册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 级别及专 业 | 职称证书编 号 | ||||||
投标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 费、规费、税金) | (小写)¥: 人民币(大写): | |||||||
其 中 不 可 竞 争 费 用 | 安全文明 施工费 | RMB¥:元 | ||||||
规费 | RMB¥:元 | |||||||
税金 | RMB¥:元 | |||||||
合计 | (小写)¥: 人民币(大写): | |||||||
供应商盖章: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
44
三、投标预算书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预算书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预算书填报单价及合价,任
何投标人不得对主要格式及内容进行修改及调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5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6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7
六、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采购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系统颁发 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的承揽范围,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投标单位认为其他有利的资料,如:类似施工业绩合同(如有)等。
48
七、技术方案
1.供应商须有效说明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组织 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情况 等。
2.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 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49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相关材料在证明文件中提供。
50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
安全员等相关岗位人员。
51
十、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____(采购人)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市场环境,维护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 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 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 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 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2
十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 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 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
1. 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 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总报价(含税) | (小写)¥: 人民币(大写): |
注:
1.本次为最终报价,报价精确到百元,如中标,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在与最终总报价
保持一致的条件下调整到位,但不得高于初次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为人工费、设备材料、机械、安装调试、税金、拟获得的利润及其他一切
费用的总和,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不附在响应文件中,只在磋商现场做最终报价时使用。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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