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5年度青海地区零星钻井物资和钻井油水运输、吊装作业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n315-fw094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先生028-682500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公告正文
2023-2025年度青海地区
零星钻井物资和钻井油水运输、吊装作业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N315-FW09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5年度青海地区零星钻井物资和钻井油水运输、吊装作业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青海地区零星钻井物资和钻井油水运输、吊装作业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需外委的青海地区零星物资运输、液灌运输、吊装作业服务,服务区域主要分布在花土沟、涩北、东坪、冷湖、牛东、南八仙、乌南、马北等十多个生产作业区域。
2.3 标段划分:项目按划分为3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条款均适用于三个标段(标包)】
招标范围: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需外委的青海地区零星物资及液罐运输、吊装服务,预计项目期内工作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及建设情况,实际工作量与预计有所差异,以实际签认量为准)
标段 | 车型 | 所需 数量 | 服务内容 | 预计工作量 |
标段1 | 运输车 | 50辆 | 油套管、防腐管材运输、零星运输服务 | 30万吨/年 |
标段2 | 原装罐式货车 | 50辆 | 采出水及生活水拉运、采出混合液拉运、压裂液返排液运输服务 | 20万吨/年 |
标段3 | 吊车 | 16辆 | 吊装服务 | 2.8万台时/年 其中:25吨占比90%;50-80吨占比10% |
标段1零星物资运输:为油套管、防腐管材运输、零星运输服务,运输工作量为30万吨/年,需要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运输车共计50辆。
标段2罐车运输:为采出水及生活水拉运、采出混合液拉运、压裂液返排液运输服务,运输工作量为20万吨/年,需要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装罐式货车共计50辆。
标段3吊装服务:为吊装作业服务,工作量为2.8万台时/年,需要符合招标人要求的25吨、50-80吨吊车共计16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标包1:油套管、防腐管材、零星运输单趟运输费=结算吨位(吨)×结算里程(km)×运输服务单价(元/吨·公里);
标包2:采出水、生活水、内倒固定车运输费=固定车台数(台)×服务期限(月)×运输服务单价(万元/月·车);
采出混合液拉运费=结算吨位(吨)×运输服务单价(元/吨);
压裂液返排液拉运费=结算吨位(吨)×结算里程(km)×运输服务单价(元/吨·公里);
标包3:零星作业单趟吊装费=吊车结算单价(元/台时)×吊车作业台时(小时)+吊车等候单价(元/台时)×吊车结算等候台时(小时)+吊车路途单价(元/车公里)×吊车结算里程(公里)
2.5 服务地点:青海花土沟、涩北、格尔木、东坪、冷湖、牛东、南八仙、马北等十多个生产作业区域。
2.6 服务期限:招标期限为两年,合同按年度签订,上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再签订一下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项目预计10月初启动。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2.8.1本项目为设备招标,可能涉及多个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累计推荐中标候选车辆直至满足所需车辆数量为止,车辆相应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8.2标包1推荐中标候选四轴运输车20辆,六轴运输车32辆;标包2推荐中标候选原装罐车52辆;标包3推荐中标候选吊车25吨15辆,50-80吨4辆。
2.8.3若有效投标车辆达到或超过2.8.2中所约定的车辆数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车,相应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车辆不足2.8.2中所约定的车辆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车辆均为中标候选车辆,相应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各标包若投标人得分相同,按照车辆使用平均年限短、驾驶员平均驾龄长优先排序。
2.8.4授标原则:本项目为设备招标,可能涉及多个中标人。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授标中标候选人的相应车辆为中标车辆直到满足所需数量为止:
标包1:中标四轴运输车18辆,六轴运输车30辆,相应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标包2:中标原装罐车辆50辆,相应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标包3:中标25吨吊车13辆,50-80吨吊车3辆,相应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车辆不足2.8.2中所约定的车辆数量,按末位淘汰机制,淘汰排名最后1辆车。淘汰机制为:按车辆购买年限来界定,依次淘汰购买年限长的。
2.8.5工作量分配原则:
标包1、2:
当中标车辆总数达到应招车辆总数的80%及以上时,前50%的中标车辆按本标包招标金额总额的52%进行单车等额分配,后50%的中标车辆按本标包招标金额总额的48%进行单车等额分配。
当中标车辆总数达到应招车辆总数的50%-80%(不含)时,前50%的中标车辆按本标包招标金额总额的43%进行单车等额分配,后50%的中标车辆按本标包招标金额总额的37%进行单车等额分配。
当中标车辆总数达到应招车辆总数的20%-50%(不含)时,前50%的中标车辆按本标包招标金额总额的27%进行单车等额分配,后50%的中标车辆按本标包招标金额总额的23%进行单车等额分配。
当中标车辆总数不足应招车辆总数的20%时,按照(中标人车辆数量/所有各车型中标车辆数量*本标包招标金额总额)*20%
标包3:
当中标车辆总数达到应招各车型车辆总数的80%及以上时,各车型前50%的中标车辆按各车型招标金额总额的55%进行单车等额分配,后50%的中标车辆按各车型招标金额总额的45%进行单车等额分配。
当各标车辆总数达到应招各车型车辆总数的50%-80%(不含)时,各车型前50%的中标车辆按各车型招标金额总额的45%进行单车等额分配,后50%的中标车辆按各车型招标金额总额的35%进行单车等额分配。
当中标车辆总数不足应招各车型车辆总数的20%-50%(不含)时,前50%的中标车辆按各车型招标金额总额的30%进行单车等额分配,后50%的中标车辆按各车型招标金额总额的20%进行单车等额分配。
当各车型中标车辆总数不足应招车辆总数的20%时,按照(各车型中标人车辆数量/所有各车型中标车辆数量*各车型招标金额总额)*20%
2.8.6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或考核不合格,经项目单位审批后,可以重新分配该中标人剩余工作量给其他中标人;如其他中标人不能满足时,可以依次启用后续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8.7价格调整机制
在价格有效期内,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涨幅超过5%,且持续30天以上,有60%以上的中标承包商或用户提出书面调整,由招标人组织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价格调整;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降幅超过5%,且持续30天以上,由招标人组织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价格调整。
如政府部门出台价格调整政策,则按照文件要求相应调整中标价。
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保障供应时,招标人重新启动招标工作,除此之外,保持中标价格稳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业务能力。(标包1、2: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标包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能力:
标包1:四轴运输车、六轴拖挂车(车头和车身为一体的拖挂车)8辆及以上;其中六轴拖挂车至少2台;(均可租赁)
标包2:自有原装罐式货车5辆及以上(罐体进行防腐处理);不允许租赁。
标包3:自有吊车25-80吨5辆及以上;其中至少:25吨2辆、50-80吨1辆;在满足自有吊车5辆的基础以上车型吨位可以相邻级别以大带小,不允许租赁。
车辆所有权要求:
标包1:车辆为投标人有使用权限车辆。其中:自有车辆是指车辆所有权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车辆(以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扫描件为准),非投标人自有车辆必须提供一年期以上有效的租赁合同且不能租赁个人的车辆,同时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扫描件。
标包2、3:车辆均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自有车辆是指车辆所有权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车辆,以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扫描件为准)。
注册年限要求:
运输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吊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应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后,罐车行驶证注册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
本项目不允许不同的投标人以同一辆车(车牌号或车架号相同)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投标,该车辆将为无效车辆。
车辆证件资质及管理要求:
投标车辆的行驶证、交强险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并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期检(审)验合格。
承诺吊车每年要委托具有起重机械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者具有流动式起重机械维修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汽车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意见书。
承诺中标后运输车、吊车、原装罐车每台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每车保险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承诺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承诺中标车辆听从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生产调度统一调派。
承诺中标后每车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应急处理器材及安全防护设备(灭火器、三角木、三角警示牌、手套、安全帽、工作服务及防爆电筒等)
承诺中标后所有参与承运运输车均安装指定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和吊车安装指定的视频监控系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吊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材料费约预计5000元,运输车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材料费每台约2000元)
标包2提供由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罐体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1年以内新车提供出厂合格证),承诺每车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应急处理器材及安全防护设备。
承诺中标后拉运生产生活用水的车辆应符合国家要求的卫生标准,不得因车辆原因造成水质污染。
投标人依据重庆运输总公司《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作出书面承诺,并在中标后依据承诺书内容签订合同并执行。
驾驶员要求:
每车配备1名驾驶员,驾驶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年龄在55岁及以内,具有5年及以上运输或吊装操作经验,必须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运输车驾驶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吊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或《建筑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其它证件不予认可;所有资格证件均在有效期内。(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嗜好,无传染病,投标人须承诺组织对公司作业现场的驾驶员每年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县级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或者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执行任务的驾驶员手机必须使用招标人物流信息平台移动端(含微信小程序)。未使用招标人物流信息平台移动端(含微信小程序)的驾驶员,招标人有权拒绝安排任务。(小程序“运总安全行”)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区域内设置对应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组至少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1名,调度1名;
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应急管理局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4.业务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从事过类似的服务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为依据,或以结算签认单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准)
*5. 财务要求:
2022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6. 其它要求:不存在因违反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7.投标人在招标人上一年度及本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状态未消除的)、末位淘汰、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以招标人提供2022年度不合格服务商名单为依据)。
*8.具有较强的QHSE管理能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主责交通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可以是保险公司的出具的证明或书面承诺)。
*9.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
*11.投标人须承诺,按不超过签订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由合同签订单位确定。
*12.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1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要求及时办理市场准入(已经办理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市场准入的不再办理),按照业主方要求在业主方办理车辆及人员准入、业主方车辆及人员准入前将不予以安排任务。
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招标人及属地管理单位(业主方)的现场管理要求,配合现场施工作业。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时间节点要求使用物流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费用结算管理。https://www.logcqyz.cn (谷歌浏览器)
*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合同周期内发生2次以上(含2次)、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所需车辆和人员的,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列为黑名单。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招标方有权对投标车辆、人员及各种投标资料所反映的公司情况进行复查审核,发现实际情况与所投资料不符合时,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列为黑名单。
以上*号条款,若不满足将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4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3 年8月30日08时5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保证金
①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项目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②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③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④ 投标保证金电汇路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支付本项目标书费后,从订单列表中找到想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根据系统显示收款账号从企业账户汇出相对应项目要求金额的保证金,当已缴纳保证金金额满足应缴纳保证金金额时,认定该投标人已对项目缴纳了对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可分多次进行缴纳。(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各投标人有唯一的汇款路径,汇款路径根据每个项目信息动态生成,未按照本项目指定路径汇款的保证金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按照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加入投标文件中备查。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邮 编: | 邮 编:610017 |
联系人:彭女士 | 联系人:贺先生、蒙女士 |
电话:028-86011826 | 电话:028-68250085、68233741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87277112@qq.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
账号:/ | 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3 年8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