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期通知】关于2023年阜阳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抽查工作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延期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闽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各标准化技术服务中介机构: 
根据《标准化法》《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委托标准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就 2023 年阜阳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抽查进行全程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该项目于2023年6月9日发布公开询价,至截止日6月16日,仅1家公司参加询价,未达到规定数量,现对可提供项目服务的机构进行询价延期,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2023年阜阳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抽查。
二、技术服务项目内容
1.随机抽查对象:阜阳市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上公开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
2.抽查依据:《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 〔2019〕1104 号)附件 2《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关于印发阜阳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开展 2023 年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三、技术服务的要求
1.时间要求:签约后45日内出具抽查报告。 
2.目标要求:按照《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要求,检查企业标准的质量状况。组织相关专家对阜阳市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组数 60 组,单个企业只抽1项(应避免抽查 2022 年已经抽查的企业标准)。按照合规性、准确性要求对企业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标准反映产品质量特性情况,技术指标及相应检测方法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标准结构合理性以及主要内容可验证、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编制《阜阳市企业标准评价报告》,报告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中介技术机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3.经营范围具有标准认证与检测业务,并具有承担省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下达的企业标准监督抽查业绩; 
4.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公开询价报价 
本项目财政预算限价叁万元整(30000.00 元),本次采购是一次性报价,不接受递交报价文件后对报价的修改。 
六、询价评审 
1.评审小组:由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 
2.评审办法:评审小组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和签署情况,按照有效报价最低者作为候选单位。在询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 询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 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
2.3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2.4 未满足投标人须知的其它要求的。
 七、合同签订及付款
成交投标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八、投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楼标准化科(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09号市市场监管局820房间)
联系人:徐闽阳 
电 话:05581-2199007 
邮 箱:544947066@qq.com 
附件:1.投标人须知
2.投标报价单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附件1.doc [13.5 KB]
附件:附件 2.doc [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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