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翠发改发<2024>310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五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盐李路沿线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翠发改发<2024>3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 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24>3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 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盐李路 2.2规模及投资额:对盐李路及延长段道路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对周边石质边坡进行提升改造。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①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图等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 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②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 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检 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景观绿化类设计业 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000万元的景观绿化类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风景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 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 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3 22:00 至 2024-10-30 22: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 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 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 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 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 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3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 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 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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