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复杂条件下堤防及闸站工程高质量建设关键技术科学研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0qt24z990378
预算金额1168.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尚先生0556-57826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限0556-59999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复杂条件下堤防及闸站工程高质量建设关键技术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

H0QT24Z990378

招标人

安庆市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尚先生            

电话:0556-5782610  

最高限价

1168.24万元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

电话:0556-599996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939时30分

计划工期

以合同签订为工作起始时间,实物性研究工作周期为24个月,至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第一中标候选人

  称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埔大街23号

投标价(元)

111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潘家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

20180110044

技术负责人

程永辉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富水卵石层悬索桥锚锭大型浅埋基础关键技术研究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深挖方膨胀土渠道边坡失稳快速抢险术及装备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堤防险情演化机制与隐患快速探测及应急抢险技术装备

第二中标候选人

  称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址

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投标价(元)

11400000

项目负责人

蔡正银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

20190110147

技术负责人

米占宽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高寒区长距离供水工程能力提升与安全保障技术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绍兴市汤浦水库加高方案专项研究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高寒区长距离供水工程能力提升与安全保障技术

第三中标候选

  称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0号

投标价(元)

11450000

项目负责人

张延亿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正高级工程师证书

20220110137

技术负责人

路威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黑龙江省SJLT工程深大基坑降水及支护物模试验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黑龙江省SJLT工程深大基坑降水及支护物模试验

公示时间

202493日至202496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限,联系电话:0556-599996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委纪检组、市水利局机关纪工委(联系电话:0556-52800200556-528004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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