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年)
总价
备注
1
人员费用
元/年
1年
2305800
含61人工资、社保、福利等人工费用
2
材料、设备费
22700
3
办公费
9000
含人员培训费
4
管理费
12000
5
税费
140970
合计报价
2490470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分类等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内进行作业。
(二)服务范围
1、街道范围内环卫未接收的垃圾清运、日常维护、保养等。
2、辖区所有垃圾清运作业必须保持场地干净整洁,箱身无污渍、无污水外流。
3、辖区所有垃圾清运作业需及时,不得有垃圾爆箱、外溢现象。
4、辖区所有垃圾清运作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洒滴漏现象。
5、市、区、街道人居环境整治评比、城管、创卫检查期间,配合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确保无因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分类等问题导致扣分或被市、区、街检查通报。
6、对垃圾箱进行维护保养。
7、协助和配合政府部门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
8、环境卫生日常作业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运、垃圾分拣、绿化维护等内容)
9、数字化处理及销案。
10、其他要求(如遇拆迁、开放式小区引进物业等变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工作安排)。
(三)服务内容
1、清扫保洁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道路墙根到路基的机械化清扫、人工清扫、巡回保洁(含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绿化带)。
2、清洗作业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道路的机械化清洗、人工清洗(机械化作业包含夜间强冲、机扫、人工清洗、降尘和路面洗尘)。
3、垃圾清运
保洁斗车和垃圾果皮桶:负责斗车和垃圾果皮桶的清、掏、抹、洗和维护作业。
其它垃圾及堆物: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开放式小区、庭院定期收集、清运,无主生活垃圾堆物(如:烂桌椅、沙发、床、席梦思等废旧成堆的垃圾),定期负责分解和分类处理,符合垃圾分类管理和文明创建、创卫等要求。
4、牛皮癣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所有区域 2.5 米以下“牛皮癣”的清理。
5、公共设施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含电线杆、电话亭、公交站、消防栓、路名牌、果皮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抹洗。
6、市政维护
负责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的破损路面、侧石等维修、维护。
7、迎检、突发事件
负责处理街道辖区服务范围内的环卫类应急、迎检等突发工作,储备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等,坚决服从街道和社区指派的临时任务等突发事件。
8、其它检查
配合文明办、城管局、卫健委等部门组织的文明创建、城市管理、卫生城市创建等检查。
9、数字化处置及销案。
对容易产生数字化案件的路段及区域,视情况进行绿化保洁、建筑垃圾清运、其他需要协助处理数字化案件等工作安排, 并加强对重点预警案件地点及周边进行合理工作铺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其他要求
如遇拆迁开放式小区引进物业等变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工作安排。
协助处置城管类网格投诉案件(包含但不限于:12345、问政湖南等渠道)
(一)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作业时间: 清扫、保洁作业实行“两普扫、两收集”的工作模式,每天 7:00 之前完成第一次普扫, 7:00-11:30 实施巡回保洁; 下午 14:30 之前完成第二次普扫, 14:30-17:00 实施巡回保洁, 夜班根据要求安排人员进行保洁; 特殊情况(雨雪、夏季高温天气时段等)作业时间报采购人审批后进行调整。普 扫按作业要求上足人员进行清扫, 不得漏扫、丢段丢堆; 实施轮流用餐制, 用餐时间内路段上留人保洁;清扫保洁 后, 确保无垃圾、堆物, 清扫员将清扫的其他垃圾用垃圾车运至小区就近垃圾站, 厨余垃圾送至社区厨余垃圾收集点。
(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四净”“五无”“一通”标准。三统一: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 工作质量统一;四净: 路面净、树池净、绿化带净、边沟净; 五无: 即无果皮纸屑、无泼洒污物、无人畜粪便、无垃圾堆、无砖瓦碎石); 一通:泄水眼通。
(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 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洁路段每 30 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4)道路人工清扫率达 100%,保洁率达 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 应主动避让行人, 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站, 不得随意堆放, 严禁焚烧垃圾、落叶。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二)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要求
1、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规范
(1)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 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每半年进行一次车身做漆和维保。
(2) 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上水截阀、喷嘴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和摆放安全栅栏。夜间作业在 0:00-6:00 时, 严禁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器,不得扰民。
(4)加水时必须到指定消防栓取水,不得浪费水, 不得破坏消防栓设施或其它市政设施。
(5)遇到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无特殊情况应三个小时内恢复路面整洁。
(6)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净水,防止冻裂部件。
(7)车辆定点作业或加水时, 必须在后方摆放安全栅栏,开启警示灯。
2、道路冲洗、洒水降尘质量标准
(1) 冲洗作业时先道路中央、后人行道、再边沟, 保证路面无污物, 路缘石无沉积泥沙,人行道地面见本色,车速不超过 20 公里/小时,严禁高速冲洗。
(2)冲洗作业时,必须文明作业,遇过路行人应减速提示,不得扰民。
(3)冲洗作业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路面整洁、无沉积物,人行道地面无污迹。
(三)街道范围内的维护作业要求
道路及人行道维护: 路面破损维护和处理,满足考核要求。
排水清疏维护: 清疏检查井、进水井(清捞井内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调换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修理检查井及进水口,污泥、弃渣外运),更换、维护破损井盖等,满足考核要求。
(四)绿化带保洁作业要求
(1)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
(2)目视无枯枝落叶,无烟头、果皮, 无饮料罐, 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
(3)树穴、花池、道路沿线无杂草丛生、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五)垃圾桶的清掏及维护作业要求
(1)分类垃圾桶及时清掏、倾倒、复位, 无溢出、无异味、外观干净无污迹。
(2)保洁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垃圾桶不满冒、不吊挂,每日至少 2 次收运,保持垃圾桶周边的环境清洁。
(3)垃圾桶清掏完后复位,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更换。
(4)垃圾桶等清洗在每天普扫后 2 小时完成,做到随脏随擦洗。
(六)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作业要求
(1)开放式物业小区的公共楼道每周至少清扫一次,确保公共楼道及走道的干净卫生。
(2)定时擦拭路灯杆、标识牌及各种设施,保证每周至少擦拭 2 次。各种设施表面无污渍、无积尘等。
(3)定时清洗、冲洗、擦拭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 车辆, 保证每天至少一次。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 无积尘、油污。
(4)定期清掏泄水口, 要求无杂物、落叶堵塞,亮桥亮脚。
(5)地面油污及时处理,并见本色。
(6)保证全区域车行道、人行道每周进行一次循环清洗。
(7)配置机动处突车辆快速处理应急事项。
(七)牛皮癣治理作业要求
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楼面外墙 2.5 米以下、路灯杆、电箱等范围)“牛皮癣”进行清除。
(1)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采用专业清洁剂彻底清除, 恢复原貌。
(2)日常维护:开放式小区楼道外墙、公共设施表面、社区道路路面无乱张贴(指定张贴栏除外)、乱涂写,不得采用白色石灰简单覆盖。
(3)明确清除的时间:“牛皮癣”清理实行清扫工人区域包干,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
(八) 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要求
(1)负责开放式小区生活垃圾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转运至辖区所属专用垃圾中转站,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倾倒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负责有物业小区的厨余垃圾分类转运。负责监督、劝导居民在垃圾投放时间段进行正确分类投放。
(2)完成区对街下达的厨余垃圾月度任务量,并配合社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相关工作。
(3)环卫设施齐全,严禁焚烧垃圾现象。
(九)高温防寒作业要求
(1)根据长沙市环卫主管部门制定的高温时段作业制度执行。
(2)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应对环卫工人进行关于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增强高温天气作业的自我劳动保护意识。
(3)发现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应及时调离露天作业岗位。
(4)对于露天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要配发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暑饮料和防暑药品,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设备(此费用不计入高温津贴和工资总额)。
(十)服务区域、非服务区域内应急处突
(1)遇重要事项(上级各类检查),须听从采购人的指令,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各小区、背街小巷、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
(2)对影响环境卫生质量的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到位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业务考核小组。
(十一)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城管数字化案卷反映的问题(背街小巷清扫保洁业务范围内)要按时按质按要求处理到位。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考核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考核不合格, 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 有关返工、再行考核,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 人承担。 连续两次不合格或三年中累计 6 次考核 70 分以下(不含 70 分)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本项目的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采取按月度考核。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竣工总平面图和本物业的其他相关资料。
3、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4、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5、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工作计划。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退出服务时,需移交全部设备、设施档案资料及甲方的各种历史资料便于其他公司接手工作。
4、乙方对所管理的公共设施、房屋、场地,没有得到甲方授权,不具有自主租赁、借用等权利。
5、甲方需要增加服务项目,费用另行商定。
6、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严格按照附件《采购需求》执行。
1、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 (如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连续两次或三年中累计 6次考核 70 分以下(不含 70 分)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 。
2.2 付款方式:按季支付, 采购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以每季度进行支付(取所支付三个月考核分的平均分值) 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中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 采购人在每季度收到发票后 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特殊情况下顺延支付。 (服务费实际支付金额与考核结果挂钩) 。
3 、中标人需对保洁清扫员进行安全作业教育和培训。拟派岗位人员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 、中标人必须做好作业车辆、设备设施及其员工的管理工作,如作业车辆、设备设施或其员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 、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环卫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完成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6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标人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 、中标人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员工向采购人或相关政府 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支付费用代中标人解决纠纷, 采购人因此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可从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
8 、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价,费用具体包含: 材料、设备、培训、人工、社保、管理、财务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