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配餐产品平板、手持终端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24-09-14
开标时间:2024-09-14
开标时间:2024-09-14
采购人 | 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配餐产品平板、手持终端采购项目 | |||||||||||||||
供货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号楼15楼 | |||||||||||||||
供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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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商务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供应商需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4. 本项目不许分包和转包,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8.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供应商需为东集授权经销商; | |||||||||||||||
供应商技术资格要求 | 1、质量要求:供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所有配件、备件等)均是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全新的、原产制造并经检验合格的、未使用过的、正宗品牌的产品。 2、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质保期: 3 年 4、验收:货物按设备技术规范及厂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5、报价要求 1)报价包括运费、包装费、现场搬运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 2)所开具发票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响应文件要求 | 1.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交供应商审核资料如下,提供扫描件1份(前4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多页的需要加盖骑缝章):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服务方案(如涉及)及资质(如涉及)等证明材料。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四)厦门凯亚询价单(见附件)。 中标后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的承诺函);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 2.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报价单,须为含税价格,如参数要求有偏离需备注说明,报价单每页需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应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皮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 | 1.本项目以电子邮件报价形式进行报价,即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发送。 2.电子报价邮件主题需体现项目,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接收时间:2024年9月14 日17:00之前 本次采购活动在接收响应文件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启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 |||||||||||||||
踏勘时间和地点 | 1. 是否需要踏勘:否 |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
发票种类及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付款条件 | 货到验收完毕,收到合法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全款 | |||||||||||||||
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人 | 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天地金融港1403 联系人:詹琦 电话:0592-5902222 邮箱:zhanqi@travelsky.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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