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熊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971-628985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宁市·城东区][公开招标][其他项目]恒御新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标段一[已发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恒御新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御新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已由青海恒御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青恒商字【2023】第00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恒御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拥军巷
        (2)规模:恒御新城住宅小区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拥军巷33/43号,拥军巷与滨河路交汇处东南侧,项目东至:博文路;西至:乐家湾卫生院;北至:滨河路;南至:百信小区。项目总占地面积13197.7平方米(合19.8亩),总建筑面积63900.4平方米.恒御新城住宅小区项目住宅、托儿所、配套商业以及地下车库前期物业服务,主要包括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与管理、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暖和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及养护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管事项服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特约服务和延伸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6838001001
标段名称:恒御新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标段一
服务期 :两年
招标范围:恒御新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包含物业管理内容。2)投标人须在西宁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6838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0月24日0:00时至2023年10月2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恒御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熊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399724314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恒御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唐道 637 5 号楼 11A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997243144
电    话:0971-6289852
传    真:
传    真:

2023年10月23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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