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07010802003218001
预算金额12372.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姐0750-88109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E4407010802003218001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3-13 17:30:00
公告标段(包)数量 1.0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3-27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07010802003218001001 是否延期开标 暂无数据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3-07 16:55:27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2023-03-27 09:30:00
公告性质 暂无数据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纸质开标
公告类型 暂无数据 评审办法 暂无数据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3-07 08:3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现场领取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上传电子标书(暂无)
公告发布媒介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告源URL http://zyjy.jiangmen.cn/hssjszbgg/78043.htm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鹤发改资〔2022〕154号、鹤发改资〔2023〕8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10-440784-04-01-68174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扩建鹤城镇中心污水厂,处理规模由原3000m³/d提升至7000m³/d。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进水计量井、综合处理池、尾水提升泵井、鼓风机房、加药间及配电间、污泥脱水车间、储泥池、综合楼等建(构)筑物,购置污水处理有关设备。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处理规模为80m³/h;新建DN100-600污水管网13676m,D1000等检查井360座,污水压力管DN325*8焊接钢管总长1006m;新建DN200-800雨水管网421m,D1250-D1500检查井18座;改造110UPVC雨水立管约8250m,110UPVC雨水埋地管约1650m,化粪池50座等。
项目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高压板框脱水工艺。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国标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372.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81019317.90元。
总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改造工程(含水厂扩容土建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厂区平面布置工程等)和配套截污管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鹤山市鹤城镇。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改造工程(含水厂扩容土建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厂区平面布置工程等)和配套截污管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江建〔2023〕7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7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13日17时3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7日09时30,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R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专业资质企业投标
□本项目同时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专业资质企业投标
□本项目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专业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属于风景园林类项目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踏勘现场时间: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0-8398825 电话:0750-8810935
监督部门: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50-8965861
2023年3月7日
各标段其他要求


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 08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 08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27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24日 17时0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查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工程量清单.pdf 查看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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