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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黟县2017年度第02批次城镇建设有地(宏村镇)土地上房屋征收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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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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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7/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黟县2017年度第02批次城镇建设有地(宏村镇)土地上房屋征收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关于黟县2017年度第02批次城镇建设有地
(宏村镇)土地上房屋征收协商选定
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黟县2017年度第02批次城镇建设有地(宏村镇)土地上房屋征收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的规定6月28日——29日,黟县2017年度第02批次城镇建设有地(宏村镇)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对报名参选的2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协商选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此次征收范围内共有被征收房屋产权人6户,有6户房屋产权人参与了协商选定。选定黄山市华民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的有6户。
根据《黟县2017年度第02批次城镇建设有地(宏村镇)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第五条“参与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被征收人应当超过被征收人总数的50%,多数被征收人倾向选定的评估机构即为正式选定的评估机构”的规定,黄山市华民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被选定为黟县2017年度第02批次城镇建设有地(宏村镇)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评估机构,特此公示,公示期为3天(2018年6月30日——7月2日),公示期限内若被征收人有异议的,持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到宏村镇人民政府书面提交意见。
联系电话:0559-5543030
宏村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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