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工厂3、4、5号厂房燃烧装置前加装压力监测、紧急切断、联动控制装置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沈志伟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龙173909035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长春工厂3、4、5号厂房燃烧装置前加装压力监测、紧急切断、联动控制装置项目
长春工厂3、4、5号厂房燃烧装置前加装压力监测、紧急切断、联动控制装置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长春工厂3、4、5号厂房燃烧装置前加装压力监测、紧急切断、联动控制装置项目
2.2采购货物数量:1项
2.3采购范围:
(1)长春工厂3号厂房食堂供气系统、涂装线供气系统更换全管线所有密封件、过滤器、软连接等;
(2)长春工厂3、4、5号厂房食堂调压间管路中增加压力变送器,监测管道压力变化,压力变送器的控制线路连接到原有泄露报警控制箱内,实现管路压力变化超设定范围时控制切断阀。
(3)掉漆、脱色管道刷漆;具体内容详见《长春工厂3号厂房天然气系统维保及3、4、5号厂房食堂天然气调压间增加压力检测切断功能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动力总成事业部长春工厂3、4、5号厂房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备进场条件,接业主方入场施工通知后场内施工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使用功能。
2.6 最高响应限价:无
2.7质量标准/要求:压力变送器安装完成,连续稳定运转一个月,压力监测稳定可靠,管道、法兰无异常、无渗漏,满足《长春工厂3号厂房天然气系统维保及3、4、5号厂房食堂天然气调压间增加压力检测切断功能项目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2、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类似项目,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价格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23:00至2023年10月16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8:3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沈志伟
电话:18843103656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龙、王函
座机:0431-81868662、0431-81868697
手机:17390903577、18686692569
邮箱:wanglong48@faw.com.cn、wanghan27@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长春工厂3、4、5号厂房燃烧装置前加装压力监测、紧急切断、联动控制装置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长春工厂3、4、5号厂房燃烧装置前加装压力监测、紧急切断、联动控制装置项目
2.2采购货物数量:1项
2.3采购范围:
(1)长春工厂3号厂房食堂供气系统、涂装线供气系统更换全管线所有密封件、过滤器、软连接等;
(2)长春工厂3、4、5号厂房食堂调压间管路中增加压力变送器,监测管道压力变化,压力变送器的控制线路连接到原有泄露报警控制箱内,实现管路压力变化超设定范围时控制切断阀。
(3)掉漆、脱色管道刷漆;具体内容详见《长春工厂3号厂房天然气系统维保及3、4、5号厂房食堂天然气调压间增加压力检测切断功能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动力总成事业部长春工厂3、4、5号厂房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备进场条件,接业主方入场施工通知后场内施工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使用功能。
2.6 最高响应限价:无
2.7质量标准/要求:压力变送器安装完成,连续稳定运转一个月,压力监测稳定可靠,管道、法兰无异常、无渗漏,满足《长春工厂3号厂房天然气系统维保及3、4、5号厂房食堂天然气调压间增加压力检测切断功能项目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2、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类似项目,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价格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23:00至2023年10月16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8:3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沈志伟
电话:18843103656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龙、王函
座机:0431-81868662、0431-81868697
手机:17390903577、18686692569
邮箱:wanglong48@faw.com.cn、wanghan27@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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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XB20231215/01 | 长春工厂3、4、5号厂房燃烧装置前加装压力监测、紧急切断、联动控制装置项目 | 货物 | 2023-10-09 23:00 | 2023-10-16 23:00 | 2023-10-25 08: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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