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采购需求公示
我单位计划采购一批门窗,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门窗采购
二、项目概况:拟采购一批单元门、室内木门、防火门、推拉门、铝合金组合窗、铝合金凸窗等,具体数量、配置参数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公示时限: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8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我单位公开征集供应商对该项目预算金额的意见建议(各类门窗按单价分别提报),在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1182773710@qq.com;发送标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书面反馈,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一)设备询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预算价格,作为后续采购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并做好保密工作,后续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将邀请参加此次报价的供应商参与,我单位对此次报价不做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先生、李先生
电话:18587225314、15351386560
邮箱:11827737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