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地震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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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夏地震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加强宁夏地震局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单位。
       我局现有车辆13辆,包括10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1辆地震应急救援通讯指挥车。车辆品牌包括:传祺、帕杰罗、丰田、现代、长城、东风、别克等,车辆购置时间从2004年-2023年不等。
       我局公务车辆一般维修保养货物清单一览表见附表1。
一、资格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维修企业,并入围宁财(行)[2018]850号文件自治区党政机关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商;
       2.具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
       3.具备完成所比选项目所需设备和专业维修技术能力;
       4.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缴税记录。
二、需提交材料(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务范围包括汽车维修等服务内容);
       2.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复印件;
       3.经营场所在银川市区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4.2021年-2023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车辆维修、保养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提供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控股关系查询记录);
       10.定点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具体内容见附件2);
       11.参加现场商谈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非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三、比选方式
       我局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纸质材料,对企业现有维修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汽车维修设备、维保实施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类似业绩等方面进行比较,初步筛选出3家供应商进行现场商谈。根据纸质材料和现场商谈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综合比选,各项条件最优者确定为最终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3年。
四、其他
       1.供应商于2024年3月11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44号宁夏地震局108室。联系电话:0951-5068077。我局根据纸质材料对供应商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供应商将接到现场商谈的电话通知。
       2.现场商谈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44号宁夏地震局五楼会议室。现场商谈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附表1:宁夏地震局公务车辆一般维修保养货物清单一览表
        附件2:定点汽车维修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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