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XZB-2021-0476T(招标文件编号:QXZB-2021-0476T)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111号阳光保险大厦9层2号和第21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2021年团体意外险服务 | 本次参保对象包括指战员11人、专职队员65人、消防文员38人、厨师5人,参保内容包含意外死亡伤残赔偿、意外医疗赔偿、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及附加自费药赔偿等内容 | 1.成立保险项目专项服务团队,对口负责保险业务的协调、沟通及相关事宜;负责投保业务承保、理赔、咨询、客户回访、等各个环节的全程服务。2.建立7×24小时报案电话,接到事件通知后,24小时内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做好现场查勘工作。3.配合采购人制定应急措施,做好施救工作等要求 | 保险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 1.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承诺时限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或《不予立案说明书》;对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2.意外险认定事故责任后做好医疗费用垫付和理赔款赔付。3.实际保险人数以采购人最终确定为准等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雄(评审小组组长)、李奇达、陈蕾 (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1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成交金额:专职队员意外险服务:4780元/人;指战员、消防文员、厨师意外险服务:1780元/人
履约时间:保险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定安路200号天府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陈老师;028-69106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杨莉娟;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莉娟
电 话: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