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西喜丰航化工有限公司舆情监测软件技术服务项目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q24103100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Q24103100007 采购方式 公开询单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04 17:00: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1-11 10:0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XFH-FW-2024-291

山西喜丰航化工有限公司舆情监测软件技术服务项目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清朗网络环境,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向,做到网络舆情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公司于2021年由相关供应商安装一套舆情监测软件,目前快到合同期限,需与相关运营商签订舆情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1


2025-12-31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运城市闻喜县 桐城镇太风东路3003号(山西喜丰航化工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 供方提供舆情监测服务,满足喜丰航公司舆情监测需求后,开具税率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一次性付清舆情软件服务费,现汇到指定账户。(二)服务期/工期:自合同生效后一年 (三)报价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违约规定: 1. 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 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 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 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 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 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 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 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9. 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10. 出卖人延迟交货15 日的,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1. 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 12. 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 13. 出卖人违约的,买受人有权从与出卖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技术条款:
(一)项目概况及现状: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清朗网络环境,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向,做到网络舆情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公司于2021年由相关供应商安装一套舆情监测软件,目前快到合同期限,需与相关运营商签订舆情监测技术服务合同。 (二)服务质量要求: 1.界面友好,操作简单,具有报警功能。2.随时更换监测关键词,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要求,多维度多平台信息监测、目标发现及预警 。3.软件需要能够覆盖所有关心的数据,如视频、微信、微博等平台,以确保掌握全面的舆情动态。4.允许将监测数据导出,便于进一步处理和分析。(三)技术要求:1.数据源覆盖范围。舆情监测系统需要覆盖广泛的渠道,如新闻媒体、微信、微博、抖音等,以确保信息的全面性。2.数据准确性。通过可靠的算法和数据校验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至少可实时监测100个敏感字,信息反馈可达3人以上。3.实时性。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舆情数据,以便用户迅速做出反应.4.数据可视化。能够将大量数据转化为图表或其他形式的可视化信息,以便用户更直观地了解舆情。5.安全性。保障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具备多重安全机制,防止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