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荟萃中学教师屏风办公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9.9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cg(2020)0083
预算金额19.99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荟萃中学
招标联系人秦老师0553-23096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工0553-387886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芜湖荟萃中学教师屏风办公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CG(2020)0083

二、项目名称:芜湖荟萃中学教师屏风办公桌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狼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3楼326室

成交金额:199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办公桌

品牌:鸿业

规格型号:HY-1

数量:79

单价:1320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红政、何凤平、俞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1.安徽赛尔家俱有限公司:未提供“本公司所属的绿色供应链认证证书、五星品牌认证证书级AAAA级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否决其投标。

8.3成交单位业绩:

①合同名称:安徽大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桌椅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0.8.6;

②合同名称:芜湖德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家具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0.8.28;

③合同名称:宣城市明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公室家具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0.7.15。

8.4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1805室,联系电话:18955300765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荟萃中学

地 址:芜湖市黄山路146号

联系方式:秦老师 0553-2309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联系方式:冯工、胡工、0553-3878861、18955300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胡工

电 话:0553-3878861、18955300765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