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关于金鸡湖街道下属各社区及民众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2024年)的招标公告
金额
547.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x2023-y-g-002-001号
预算金额547.2万元
招标联系人查建芳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瑾0512-652003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金鸡湖街道下属各社区及民众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2024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内容:
1、采购编号:SZJX2023-Y-G-002-001号
2、项目名称:金鸡湖街道下属各社区及民众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2024年)
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4、预算金额(元) 人民币 伍佰肆拾柒万贰仟元整(小写:5472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伍佰肆拾柒万贰仟元整(小写:5472000.00 元)
5、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进驻时间按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6、采购需求:
6.1服务范围:金鸡湖街道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景城站、方洲站、湖东站、金鸡湖站、玲珑站、兆佳巷站、新城站、师惠站、贵都站、沁苑站、水坊路站)。
6.2服务内容:中标单位为金鸡湖街道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景城站、方洲站、湖东站、金鸡湖站、玲珑站、兆佳巷站、新城站、师惠站、贵都站、沁苑站、水坊路站)提供配餐服务。
6.3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的备案信息采集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 2023 年12月20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 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 CA 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5、售价:无。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5 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查建芳         联系电话:0512-69995081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九华路65号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南园北路天和商务大厦6-206室
电话: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丁亚萍、梅俊、汪业超、彭煜
电   话:0512-6520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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