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陆丰市公安局城东、内湖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62.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581-2021-03413
预算金额362.28万元
招标公司陆丰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先生0660-8116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陆丰市公安局城东、内湖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3413

项目编号:GDHH021-0330

项目名称:陆丰市公安局城东、内湖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22,833.9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公安局城东、内湖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22833.9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陆丰市公安局城东、内湖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区设备及配套设施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622833.97 3622833.9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公安局城东、内湖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公安局城东、内湖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报价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一式二份)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在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公安局

地 址:陆丰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660-890084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联系方式:0660-811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660-8116988

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陆丰市公安局城东、内湖派出所智能执法办案区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