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精武镇才智道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编号:XCZC-2024-005)公开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zc-2024-005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1850225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166227595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精武镇才智道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XCZC-2024-00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精武镇才智道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XCZC-2024-00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精武镇才智道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D座8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C-2024-005
项目名称:精武镇才智道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最高限价:3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50 350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本项目位于西青区精武镇。总建筑面积约425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6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报告厅、餐厅、运动馆等,同步配套建设室外风雨操场、道路广场、绿化、围墙及工程管线等附属设施。负责本项目从项目前期工作至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完成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本月(或上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D座810室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线上获取:须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xinchengzixun2022@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包号;3、供应商名称;4、联系人;5、联系方式;6、供应商联系邮箱;7、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D座8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
联系方式:18502259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D座810室
联系方式:16622759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
电话:1662275952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XCZC-2025-005.pdf
天津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

相关公告:
  • · [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机关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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