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通航务管理部业务专线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7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8-2444ca2050dj2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刚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音佳024-882960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2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通航务管理部业务专线服务项目(第二次)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通航务管理部业务专线服务项目(第二次)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通航务管理部业务专线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通航务管理部业务专线服务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编号:0748-2444CA2050DJ
2.3比选范围:开通2条专线线路,分别为远程塔台备用专线(长春-长白山)、气象数据传输专线(吉林省气象局-长春机场),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规范。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机房通知起30天内开通线路。合同期满,经采购人对供应商评估合格后,且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顺延次数不得超2次。
2.5服务地点:长春机场、长白山机场、吉林省气象局
2.6项目预算:78万元,其中26万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本项目供应商或其总公司须为通信网络运营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请提供总公司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分支机构具备经营基础电信业务能力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止,须具有通信线路类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复印件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并加盖业主公章)
3.4为保障机场的正常运行及数据安全,供应商须承诺非承担远程塔台主用专线(长春-长白山)运营商的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进行比选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024-88296026。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的证书,若为分支机构需提供证书及承诺函;
③按资格要求3.3条款提供的业绩;
④按资格要求3.4、3.5、3.6、3.7条款提供的承诺函;
⑤“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后输入信息查询(查询范围:全国)→截图并盖章;
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4.4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
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
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民航宾馆。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空管局车队楼,联系人:李音佳,电话:024-88296026。(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须在发出包裹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妥善对文件进行包装,如因未发送快递单号导致文件漏收或未及时查看等问题,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100125
联系人:李音佳
联系方式: 024-88296026
电子信箱:chenge84384717@126.com
8、其他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供应商承诺中选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通航务管理部业务专线服务项目(第二次)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通航务管理部业务专线服务项目(第二次)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通航务管理部业务专线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开通航务管理部业务专线服务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编号:0748-2444CA2050DJ
2.3比选范围:开通2条专线线路,分别为远程塔台备用专线(长春-长白山)、气象数据传输专线(吉林省气象局-长春机场),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规范。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机房通知起30天内开通线路。合同期满,经采购人对供应商评估合格后,且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顺延次数不得超2次。
2.5服务地点:长春机场、长白山机场、吉林省气象局
2.6项目预算:78万元,其中26万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本项目供应商或其总公司须为通信网络运营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请提供总公司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分支机构具备经营基础电信业务能力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止,须具有通信线路类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复印件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并加盖业主公章)
3.4为保障机场的正常运行及数据安全,供应商须承诺非承担远程塔台主用专线(长春-长白山)运营商的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进行比选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024-88296026。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的证书,若为分支机构需提供证书及承诺函;
③按资格要求3.3条款提供的业绩;
④按资格要求3.4、3.5、3.6、3.7条款提供的承诺函;
⑤“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后输入信息查询(查询范围:全国)→截图并盖章;
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4.4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
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
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民航宾馆。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空管局车队楼,联系人:李音佳,电话:024-88296026。(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须在发出包裹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妥善对文件进行包装,如因未发送快递单号导致文件漏收或未及时查看等问题,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100125
联系人:李音佳
联系方式: 024-88296026
电子信箱:chenge84384717@126.com
8、其他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供应商承诺中选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