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重新招标)(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通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苏锡通园区江达路(海澳路—老江堤)工程、苏锡通园区乐成路(江昌路—江泰路)新建工程等项目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苏锡通行审发〔2023〕15号、苏锡通行审发〔2023〕11号等。项目法人为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代建机构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域。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南通苏锡通园区2024—202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以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费总额满59万元为限。工程规模约4000万元人民币,监理费合同估算价约59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具体内容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苏锡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市政道路、桥梁、河道、土方、自来水、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电力排管等工程施工及养护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委托人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具体监理范围以监理委托单形式予以明确。
2.4工程服务期:委托人所委托监理的苏锡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养护保修阶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600万元(含)以上(以施工工程合同上显示金额为准)的城市支路及以上等级的工程,拟派项目总监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职务。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证明材料中应能显示出工程类别、工程规模、项目总监姓名等信息。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总监变更备案材料。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岗位 | 人员 数量 | 监理工程师 注册专业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它要求 |
总监 工程师 | 1名 | 市政公用专业 |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须注册在投标单位,证书在有效期内); 2、年龄35—55周岁; 3、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路桥或给排水或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交通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学校毕业。 | 无 |
注: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委托人要求适时增加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进场时须根据委托人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每个项目不低于一个专监及一个监理员),相关人员须提供资质证书、社保及其他相关资料(按委托人要求提供)供委托人审核,经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所有监理人员食宿自理。一旦书面批准后,所有人员配置不得随意更换,需更换须经委托人或相关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程建设期内总监未经发包人、委托人书面认可不得更换。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类似工程业绩等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4.3、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5、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至2024年2月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
c.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d.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3)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4)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5)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6)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7)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1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8 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9 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3.4.10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4.11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获取。
4.2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以及招标控制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 14 时。
5.2地点: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额:壹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只接受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银行汇票外,其他银行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6.3投标保证金递交: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无须递交给招标人,但须将银行汇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商务标: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审。
1、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最高限价。高于招标控制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工程设监理费率招标控制最高限价为 2.0 %,监理费结算价计价基数为施工合同审定结算价。投标人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K,K值在投标文件导入后资格审查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基准价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3位小数。
说明:
1、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在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均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注:有多个相同的最高报价(最低报价)时,仅去掉其中一个价格,保留其他价格。】;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含5家),各有效投标报价直接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3、投标报价得分:
(1)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报价每上浮1%,扣0.5分;有效报价每下浮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定标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ggzyjy.stpac.gov.cn/)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再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1号楼4楼
招标人 :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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