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喀什地区盖孜河三道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及新疆克孜河大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
金额
510.9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0.97万元
招标公司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吴旭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新疆喀什地区盖孜河三道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及新疆克孜河大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喀什地区盖孜河三道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及新疆克孜河大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农经【2024】130号、喀发改农经【2024】1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吴旭春,招标人为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疏勒县巴合齐乡、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
2.项目规模:(1)渠首水闸管理中心建设(包括处级平台建设、渠首调度会商室、通信机房)(2)水情监测系统(3)闸门控制系统(4)视频监控系统(5)工程安全监测系统(6)软件系统(7)通信网络系统(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体系认证(①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投标人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③投标人提供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相关自动信息化(自动控制、电子工程、系统集成、自动化、信息化、计算机类、通信工程(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和相应能力。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信息,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黑名单 ”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请各投标 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6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日报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喀什地区盖孜河三道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及新疆克孜河大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农经【2024】130号、喀发改农经【2024】1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吴旭春,招标人为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疏勒县巴合齐乡、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
2.项目规模:(1)渠首水闸管理中心建设(包括处级平台建设、渠首调度会商室、通信机房)(2)水情监测系统(3)闸门控制系统(4)视频监控系统(5)工程安全监测系统(6)软件系统(7)通信网络系统(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1429001001 | 新疆喀什地区盖孜河三道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及新疆克孜河大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信息化 | 281 | 510.97 | (1)渠首水闸管理中心建设(包括处级平台建设、渠首调度会商室、通信机房)(2)水情监测系统(3)闸门控制系统(4)视频监控系统(5)工程安全监测系统(6)软件系统(7)通信网络系统(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体系认证(①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投标人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③投标人提供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相关自动信息化(自动控制、电子工程、系统集成、自动化、信息化、计算机类、通信工程(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和相应能力。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信息,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黑名单 ”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请各投标 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6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日报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管机构: | 喀什地区水利局 |
联 系 人: | 张文莉 | 联 系 人: | 曾露 | 联系人: | |
电 话: | 13657516611 | 电 话: | 15099018699 | 电 话: | 0998-253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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