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广高铁武广段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综自及交直流屏更新改造项目甲供物资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广高铁武广段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综自及交直流屏更新改造项目已经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武广客专2024年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武广计〔2024〕更字第02号)》批准建设。经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以《关于梅龙铁路工程等7个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物函〔2024〕26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技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京广高铁武广段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综自及交直流屏更新改造。
2.2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情请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日9时至2024年7月8 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5.2 招标文件发售不收取费用。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4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9 时00分至2024年7月24 日 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 月 24 日10时00分。
6.2开标时间:2024年7 月24 日10时00分。
6.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4需同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7月24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一路151号
邮编:510088
联系人(业务咨询及异议受理):聂工
电话(业务咨询及异议受理):13902252617
电子邮件:tuhongling200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中国铁物二楼
邮编:100000
联系人:刘工(投标登记联系人)、靳工,郭工(业务联系人)
电话:19521229018、13076865531,13925003476
电子邮件:crmscgz2019@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部
2024年7 月1 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段别 |
细目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包件1:综合自动化系统 |
长沙供电段 |
变电所 |
牵引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标准(2进4出)AT供电牵引变电所,含主变、主变后备及双重化主变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3 |
1.市场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认证及许可:/。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或者供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持续经营无亏损。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Q/CR 923-2022》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以来)的型式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以来)的供货业绩, 在同一条线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座牵引变电所,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和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以上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 |
牵引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标准(2进6出)AT供电牵引变电所,含主变、电力变、主变后备及双重化主变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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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闭所 |
开闭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含自耦变压器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1 |
|||||
4 |
分区所 |
分区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含自耦变压器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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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T所 |
AT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含自耦变压器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7 |
|||||
6 |
衡阳供电段 |
变电所 |
牵引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标准(2进4出)AT供电牵引变电所,含主变、主变后备及双重化主变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4 |
||||
7 |
分区所 |
分区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含自耦变压器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3 |
|||||
8 |
AT所 |
AT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含自耦变压器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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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州供电段 |
变电所 |
牵引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标准(2进4出)AT供电牵引变电所,含主变、主变后备及双重化主变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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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牵引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标准(2进14出)AT供电牵引变电所,含主变、电力变、主变后备及双重化主变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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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分区所 |
分区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含自耦变压器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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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AT所 |
AT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含自耦变压器保护、馈线及监控保护控制盘 |
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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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件2:交直流屏 |
长沙供电段 |
变电所 |
牵引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4 |
1.市场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授权。 2.认证及许可: /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或者供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持续经营无亏损。 5.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以来)由CMA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2)整流模块(自冷)采用国际知名品牌,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及G3测试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以来)的供货业绩,在同一条线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3个牵引变电所,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和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以上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7.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交直流系统须取得既有调度主站厂家配合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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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牵引所直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4 |
||||||
3 |
合建牵引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边山) |
套 |
1 |
||||||
4 |
合建牵引所直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边山) |
套 |
1 |
||||||
5 |
开闭所 |
开闭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1 |
|||||
6 |
开闭所直流系统,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1 |
||||||
7 |
分区所 |
分区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3 |
|||||
8 |
分区所直流系统,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3 |
||||||
9 |
AT所 |
AT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9 |
|||||
10 |
AT所直流系统,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9 |
||||||
11 |
衡阳供电段 |
变电所 |
牵引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3 |
||||
12 |
牵引所直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3 |
||||||
13 |
分区所 |
分区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3 |
|||||
14 |
分区所直流系统,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3 |
||||||
15 |
AT所 |
AT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8 |
|||||
16 |
AT所直流系统,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8 |
||||||
17 |
广州供电段 |
变电所 |
牵引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4 |
||||
18 |
牵引所直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4 |
||||||
19 |
合建牵引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广州南) |
套 |
1 |
||||||
20 |
合建牵引所直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广州南) |
套 |
1 |
||||||
21 |
分区所 |
分区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4 |
|||||
22 |
分区所直流系统,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4 |
||||||
23 |
AT所 |
AT所交流系统 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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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AT所直流系统,单独上传远动 |
套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