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污水回注装置采购(带量)(二次)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2-xa310-wz472
预算金额49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晓英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娟029-6893456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09
公告正文
包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需求单位
交货期
质保期
交货地点
包1
42Mpa污水回注装置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
套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合同签定后30天内到货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
天津市滨海新区红旗路中油测井天津分公司
69Mpa污水回注装置
详见技术规格书
4
套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合同签定后30天内到货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分公司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
3.2业绩要求:近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满足回注量不低于22L/min且回注压力不低于42Mpa的污水回注装置销售业绩证明不少于1个,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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