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标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孔口流量计快检试剂包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气体采样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数码照相机红外摄像机视频会议终端录音笔移动硬盘运输安装调试方案调试售后服务保险技术援助免费培训制造加工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实际检测培训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彩色宣传资料软硬件设备配件耗材试剂选件备品备件特殊工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现金流量表实施保障增值服务培训方案应急预案故障分级管理故障系统质量管理超声测流仪手持主机插杆测量固定安装测量USB接口气体水质采样设备土壤样品采样气袋气袋负压采样自动停泵保护功能气路样品流经管路全氟惰性化材料管路采样枪可充电蓄电池适配器应急监测水样取样水质采样器充电式电源便携式驱动器充电器泵头10米软管取样头便携箱水质采样箱航空铝材工具箱土壤采样设备钻头防爆照相机执法检查可充电锂离子电池SDHC卡SDXC卡内置热敏打印机预装试剂管比色模式COD氨氮总磷总氮浊度计算机传输存储操作关机提醒功能终止自动关机节电功能自备校准标准样品计算存储曲线手动制作曲线曲线参数比色管存储不低于20000组数据便携打印机野外室内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钼锑抗分光光度变色酸法国标分光光度法污水消解仪水质测量仪溶解氧嵌入式操作系统工控机双声道立体声功能卡农头SPDIF数字音频接口支持1080P50/60fps视频采集成像芯片麦克风桌面支架落地支架语音转文本即时传输翻译触摸屏扬声器配置WiFi摄像头后置单摄技术人员服务费用设备的标定注意事项相关理论知识设备结构介绍操作软件设备操作使用数据处理消耗品更换日常保养维护
金额
34.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7992022agk00098
预算金额18.02万元
招标公司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0354-3228958
中标公司山西正大安宏贸易有限公司3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7992022AGK00098
二、项目名称: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流量计 采样设备 购置快检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
不限 | 套 | 报价:348000(元) | 山西正大安宏贸易有限公司 | 太原市杏花岭区晋安东街19号10幢504号 | 91140107317017687Y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2 |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流量计 | 宏达尔 | 1 | 85500 | HD-10 |
2 |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采样设备 | 众瑞/格雷斯普/泰纳 | 2 | 65500 | ZR-3730/SCH-213/TN-Y4 |
3 |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购置快检试剂包(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 | 朋检 | 3 | 12500 | PJ-500Z |
4 |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 连华/雷磁 | 2 | 47000 | LH-MUP230(V11)/BZD-71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胡志强,郭玉栋,于惠萍,郝世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2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299号
联系方式:0354-2621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次区中都路同心桥南万客隆往东200米育苑二区旁
联系方式:0354-3228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54-322895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环保局执法装备)002.doc招标文件(环保局执法装备)002.doc
340.1K
小微企业(6934341919132029069).pdf小微企业(6934341919132029069).pdf
112.9K
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n招 标 文 件
\n项目编号:1407992022AGK00098(SXSDJC公字[2022]002号)
\n采 购 人(章):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n代 理 机 构: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日 期 :二〇二二年五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前附表 ..............................................2
\n第二部分 招标邀请..............................................3
\n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6
\n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 .........24
\n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9
\n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41
\n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4
\n第一部分 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
\n1\n | \n项目名称\n | \n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n | |
\n2\n | \n项目编号\n | \n1407992022AGK00098(SXSDJC公字[2022]002号)\n | |
\n3\n | \n招标方式\n | \n公开招标\n | |
\n4\n | \n采购单位名称\n | \n晋中市生态环境局\n | |
\n5\n | \n预算金额\n | \n532363.33元(第一包:352150.00元;第二包:180213.33元) \n | |
\n6\n | \n投标保证金\n | \n第一包:7000元;第二包:3500元 \n | |
\n7\n | \n资金来源\n | \n财政资金\n | |
\n8\n | \n供货地点\n | \n采购人指定地点\n | |
\n9\n | \n供货时间\n | \n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n | |
\n10\n | \n质保期\n | \n1年\n | |
\n11\n | \n付款方式\n | \n设备交付并验收后,一次性支付\n | |
\n12\n | \n获取招标文件\n | \n时间\n | \n2022年5月24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5月31日00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n |
\n12\n | \n获取招标文件\n | \n地点\n | \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n |
\n13\n | \n供应商资质要求\n | \n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 |
\n14\n | \n递交文件时间\n | \n2022年6月15日开标前\n | |
\n15\n | \n开标时间\n | \n2022年6月15日上午08:30开标\n | |
\n16\n | \n开标地点\n | \n榆次区中都路同心桥南万客隆往东200米育苑二区旁\n | |
\n17\n | \n采购代理机构名称\n | \n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 | |
\n18\n | \n联系人\n | \n赵女士 :0354—3228958 \n |
第二部分 招标邀请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投标文件。
\n一、项目编号:1407992022AGK00098(SXSDJC公字[2022]002号)
\n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n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n第一包:专用设备,预算金额:352150.00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套)\n | \n备注\n |
\n1\n | \n流量计\n | \n1\n | \n |
\n2\n | \n采样设备\n | \n2\n | \n |
\n3\n | \n购置快检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n | \n3\n | \n |
\n4\n | \n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n | \n2\n | \n |
第二包:通用设备,预算金额:180213.33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个)\n | \n备注\n |
\n1\n | \n数码照相机(防爆照相机)\n | \n2\n | \n |
\n2\n | \n红外摄像机\n | \n1\n | \n |
\n3\n | \n视频会议终端\n | \n2\n | \n |
\n4\n | \n录音笔\n | \n5\n | \n |
\n5\n | \n移动硬盘\n | \n5\n | \n |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n(参加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加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n质量标准:全新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n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质保期:1年。
\n五、招标文件获取:
\n1、时间:2022年5月24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5月3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n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六、投标截止时间:
\n2022年6月15日上午08:30
\n(1)电子版文件线上递交“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网址:
\n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2)纸质版文件递交地点:榆次区中都路同心桥南万客隆往东200米育苑二区旁
\n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n1、开标时间:2022年6月15日上午08:30 。
\n2、开标地点:榆次区中都路同心桥南万客隆往东200米育苑二区旁
\n注:由于疫情影响,开标当日各供应商仅允许委派1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场所,委派代表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符合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要求方可进入开标场所,未佩戴口罩者、经测温发热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者禁止入场,请充分考虑委派人员。
\n八、其他补充事宜
\n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n2.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n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n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n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n6.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n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参与项目供应商到场请自备电脑、CA等电子投标使用必要设备。
\n8.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九、联系方式
\n代理机构: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联 系 人:赵女士
\n联系电话:0354—3228958
\n联系地址:榆次区中都路同心桥南万客隆往东200米育苑二区旁
\n邮 编:030600
\n采购单位: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n联 系 人:彭先生
\n联系电话:0354-2621662
\n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299号
\n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n一、总 则
\n1.适用范围
\n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n2.定义
\n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n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其他的伴随服务,包括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n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n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n3.1具有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者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n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n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n(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3.5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n3.6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n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n4.公告媒体:山西政府采购网
\n5.投标费用
\n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二、招标文件
\n6.招标文件的构成
\n6.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n第一部分 前附表;
\n第二部分 招标邀请;
\n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n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
\n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n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n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n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7.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n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n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n7.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n三、投标文件
\n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8.1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n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n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n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n9.2 投标文件要求内容
\n(1)商务部分:
\n*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n*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投标文件格式’);
\n*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
\n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n*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n2019年以来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1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近三个月完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表缺一不可,财务报表需填写制表人、审核人并加盖公章);
\n*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报价人任意一次纳税交纳凭证复印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项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n投标人企业简况;
\n*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n*中小企业声明函;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n投标人获得过的信誉证书;
\n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n(2)技术部分:
\n*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n*明细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n*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n同投标货物一致的服务手册、介绍、说明书、图片等技术材料;
\n对本项目的供货时间、地点、安装、调试等实施方案;
\n*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n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n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n9.3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打印成册,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n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n9.4 投标保证金
\n(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包:7000元;第二包:3500元 。(以到账为准)
\n(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支付进行交纳。
\n收款单位: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
\n账 号:8850147040000013
\n行 号:313175001080
\n(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支付交纳后,须在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包号。
\n(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n(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n9.5 投标报价
\n(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2)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全部报价,不允许只对每包中的一项或其中几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n(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
\n(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服务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包括货物服务报价、售后服务及保险等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n(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需有说明的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n(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服务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条件,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n(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n(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n(9)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n(10)项目报价均包括所有服务等交付完成前的一切费用。
\n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n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n10.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n10.3开标一览表须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n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n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n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n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n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资质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n12.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并加盖本人签名章。
\n12.4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n(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n(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n12.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n12.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n13.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加密、修改、提交
\n13.1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软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n13.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软件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允许供应商多次提交投标文件,每次提交将覆盖上一次提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n13.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截止后传输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n14.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等
\n14.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n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袋内。封口处应贴有密封条,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开标时启封”的字样,且在封条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地址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加盖名章等内容。
\n14.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n14.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n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15.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n15.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注明项目编号)”和“于 年 月 日 时开标时启封”字样。
\n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n五、开标
\n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n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n16.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必须在线上解密投标文件以证明其参与投标。
\n16.3开标时查验供应商解密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标。
\n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n17.组建评标委员会
\n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单数组成。
\n17.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技术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n18.符合性审核
\n18.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n18.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n(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n(2)重大偏离(主要是指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偏离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包括以下几部分:
\n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9条“投标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不全或无效的;
\n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解密、密封、签署、盖章、打印的;
\n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nD、投标货物的质量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n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n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nG、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内容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却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nH、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填列不真实、不清楚、不全面的,影响评标的;
\nI、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nJ、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nK、报价人恶意竞争,低于成本报价的。
\n(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n(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n18.3 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n(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n(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n(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n18.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评审,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n19.投标的澄清
\n19.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n19.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n19.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n20.详细评审
\n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法”。
\n21.确定中标人
\n2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人。采购监管部门、采购项目主持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对评标结论报告予以审核、确认;
\n21.2本次招标采购人有权向打分存在较大偏差的评委成员进行问责;
\n21.3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n21.4本项目招标采购人有权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确认审核。
\n22.评标过程保密
\n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n23.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与采购办协商,并组织有关专家重新评审,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24.采购项目废标
\n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n(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n(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n(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n24.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n七、签订合同
\n25.中标通知
\n25.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5.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
\n25.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26.中标服务费
\n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供应商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同时,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被视为无效报价。
\n27.签订合同
\n27.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n27.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27.3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n27.4违反27.1条、27.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n八、供货时间、地点、验收要求及资金支付
\n28.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n28.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n28.3由采购单位或委托相关质量检验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货物验收报告书(加盖公章)。
\n29.资金支付:设备交付并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n九、保密和披露
\n30.保密
\n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31. 披露
\n31.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31.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十、询问和质疑
\n32.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32.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n3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n32.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n32.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n32.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n3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n32.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n3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n(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n(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n(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n(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n(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n(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n(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n(8)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32.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32.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n十一、违约处罚
\n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n(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n(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n(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十二、政府采购政策:
\n1、支持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n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n注: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n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3、支持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n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4、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n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n5、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
\n①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内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的,可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内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n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可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内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n③相关文件:
\n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n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n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n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019〕18号
\n6、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自行提供的相关辅材、辅料或货物,如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里的强制认证产品的须提供相应的强制认证证明材料。
\n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
\n一、评标原则
\n1、评委以投标商制作的标书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n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委托单位和投标方合法正常的权益,体现“服务、效率、权威”的工作宗旨。
\n3、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n4、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如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n二、评标方法
\n本次评标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偏离、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照以上所列因素结合打分细则办法进行评审、打分,每一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以得分(算术平均值)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n三 、评标程序
\n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n1.1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n1.2 资格性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n1.3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n1.4 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详细评审。
\n1.5初步评审审查表
\n\n\n\n\n\n\n\n\n\n\n\n\n\n\n名称\n | \n评审因素\n |
\n资格性审查\n | \n1、有效的营业执照 ;\n2、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1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近三个月完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表缺一不可,财务报表需填写制表人、审核人并加盖公章);\n3、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报价人任意一次纳税交纳凭证复印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项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4、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5、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n6、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n7、中小企业声明函;\n |
\n符合性审查\n | \n1、投标函;\n2、开标一览表 ;\n3、明细报价表;\n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n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6、法人授权委托书 ;\n7、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n8、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n9、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n10、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n11、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n |
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n2.1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n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 以得分(算术平均值)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n2.3分值汇总计算办法: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n2.4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n2.5 详细评审评分细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定内容及标准\n | \n分值\n | \n打分办法\n |
\n商务部分(1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n | |||
\n1\n | \n合同业绩\n | \n10分\n | \n根据投标文件中附有的投标人2019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出合同总金额,以合同(含明细清单)、中标通知书、发票或银行进账单为准,三者缺一不可。有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加满10分为止。\n |
\n技术部分(32分)\n | |||
\n2\n | \n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n | \n25分\n | \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15分\n每有一项技术参数正偏离加1分,最高加5分(正偏离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n(3)投标人对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资料、说明,但不限于产品说明、详细介绍、检测报告、使用手册、质量证明资料等。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3分;优于本项目要求得4-5分。\n |
\n3\n | \n项目实施\n方案\n | \n7分\n | \n实施计划:根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工作流程、供货时间、实施保障、质量保障、安装调试方案等项,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5分。\n(2)本项目实团队: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有1个得1分,最高1分;具有中级职称,有1个得0.5分,最高1分。须提供能证明属于本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资格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依据),本项最高2分,未提供不得分。\n |
\n服务部分(28分)\n | |||
\n4\n | \n服务承诺\n | \n14分\n | \n(1)服务要求:提供的供货、安装、质保、备品备件等内容全部符合要求得2分,部分符合要求部分优于要求得3-5分,全部优于要求得6-8分。\n(2)增值服务:根据提供的服务延伸、优惠条件等情况打分,最高3分。\n(3)根据所提供的的售后服务网点、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信息等情况打分,最高3分。\n |
\n5\n | \n培训方案\n | \n8分\n | \n根据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应当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人数等;\nA、培训方案内容清晰全面且符合相关设备操作使用培训需求,切实可行的得6-8分。\nB、培训方案内容较为明确且基本能达到使用培训需求的,具备可操作性的得3-5分。\nC、培训方案不全面或不具备可操作性的不0-2分。\n |
\n6\n | \n应急预案\n | \n6分\n | \n应急方案中应包含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故障分级管理,故障系统质量管理,故障报告,故障处理规范并适合本项目售后服务要求,最高6分。\n |
\n投标报价(30分)\n | |||
\n7\n | \n价格分\n | \n30分\n | \n各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n(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n |
三、定标
\n评标组按照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n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出现中标无效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递补确定排名在其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出现上述情形时,采购人也有权作出拒绝递补的决定,并重新组织采购。对此,提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中标人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
\n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n商务部分
\n一、项目概况
\n1、项目名称: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n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n3、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n4、采购预算金额:53.236333万元
\n5、付款方式:设备交付并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n二、供应商资格
\n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n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n5、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其他资质:否;
\n技术部分
\n一、项目背景
\n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体制改革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标准指导标准》(环办执法〔2020〕35号)对标完善执法装备能力水平,积极争取市级专项资金拟实施本项目。
\n二、采购依据
\n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标准指导标准》(环办执法〔2020〕35号);
\n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
\n三、采购内容
\n第一包:专用设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套)\n | \n备注\n |
\n1\n | \n流量计\n | \n1\n | \n |
\n2\n | \n采样设备\n | \n2\n | \n |
\n3\n | \n购置快检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n | \n3\n | \n |
\n4\n | \n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n | \n2\n | \n |
第二包:通用设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个)\n | \n备注\n |
\n1\n | \n数码照相机(防爆照相机)\n | \n2\n | \n |
\n2\n | \n红外摄像机\n | \n1\n | \n |
\n3\n | \n视频会议终端\n | \n2\n | \n |
\n4\n | \n录音笔\n | \n5\n | \n |
\n5\n | \n移动硬盘\n | \n5\n | \n |
四、货物执行标准
\n1.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标准指导标准》(环办执法〔2020〕35号)
\n2.《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368-2007
\n3.《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399-2007)》
\n五、设备用途及主要参数要求
\n(一)流量计
\n1、应用:利用超声“多普勒效应”原理制成的超声测流仪,测量流速。
\n2、流量计1技术要求:
\n2.1可测弱流,也可测强流;
\n2.2可测瞬时流速,也可测平均流速;
\n2.3无机械转动部件,不存在泥沙堵塞、杂物缠绕等问题;
\n2.4手持主机要求适用于用户携带和测量观测;
\n2.5配置大屏幕液晶显示;
\n2.6配有数据读取软件,实现数据存储、打印和输出功能;
\n2.7实时显示瞬时流速和平均流速;测量模式分自动测量和手动测量,满足不同场合的用途。
\n2.8测流范围:0.01~5.00m/s
\n2.9测流准确度:1.0%±1cm/s
\n2.10分辨率:≤1mm
\n2.11水温测量范围:≥(-5~60℃)
\n2.12测温准确度:≤±1℃
\n2.13水位范围:≥0~5m
\n2.14水位精度:0.5%±0.5cm
\n2.15流量范围:1升/秒~99999999立方米/每小时
\n2.16工作温度:≥(-5~60℃)
\n2.17工作电源:AC220V、50Hz,±10%;DC12V±10%(内置锂电池)
\n2.18测量模式:自动和手动两种
\n2.19测量间隔:自动方式:分0~120分钟选择值,以5分钟为最小递增或递减间隔单位;手动方式:可单次或连续多次测量,间隔任意
\n2.20测速历时:自动方式:60秒、100秒二种;手动方式:10~120秒,递增或递减选择
\n2.21测量方式:1、插杆测量; 2、固定安装测量
\n2.22输出接口:RS485或RS232或USB接口,标准MODBUS-RTU协议
\n(二)采样设备
\n1、应用:配置气、水、土采样设备,需满足各种气体、水质、土壤样品的采集。
\n2、产品技术要求
\n2.1气体采样设备
\n2.1.1仪器采样过程应符合国家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372-2014》的要求。
\n2.1.2气袋负压采样套装应配有透明观察窗,可随时对仪器内采样情况进行观察。
\n2.1.3要求携带方便。
\n2.1.4应具有自动停泵保护功能。
\n2.1.5气路样品流经管路均需采用全氟惰性化材料管路,保证采集的气态样品没有污染和吸附。
\n2.1.6需配备专用采样枪,具有滤尘功能,用于采集管道中的废气。
\n2.1.7内置12V,1500mAH可充电蓄电池,交直流两用。
\n2.1.8适配器输入:100-240 V,50/60 Hz。
\n2.1.9气袋容量应满足0.5-2 L。
\n2.1.10进样速率:0.9 L/min。
\n2.1.11进样容量:至少满足约气袋容量的80%。
\n2.1.12主机重量:≤4Kg。
\n2.1.13电池工作时间:≥12 h。
\n2.2水质采样设备
\n2.2.1用于应急监测和临时水样取样,可以做为分层水质采样器
\n2.2.2充电式电源
\n2.2.3便携式驱动器,转速为0.1-1500 rpm无级调速,正反转可逆
\n2.2.4配置:驱动器、充电器、电池、泵头、10米软管、取样头、便携箱
\n2.2.5泵的主要技术参数:
\n转速范围: 0.1-1500rpm 正反转可逆
\n调速方式:按键
\n最大流量:≥2600ml/min
\n最大吸程:≥8m
\n防护等级:≥IP31
\n最大吸入真空度:≥0.07兆帕(7m水柱)
\n泵的排出压力:0.14兆帕(14米水柱)
\n工作环境:野外,室内,温度0~40℃,相对湿度<85%
\n整机重量:≤ 3.5Kg
\n2.2.6水质采样箱
\n规格:500ml×12
\n瓶子材质:氟塑料
\n箱体:航空铝材工具箱
\n用途:可与任意水质采样设备配套
\n2.3土壤采样设备
\n采样深度:2米
\n钻头直径:10cm
\n采样长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做
\n(三)数码照相机(防爆照相机)
\n1、用途:用于执法检查
\n2、技术参数
\n白平衡模式:自动
\nISO感光度:自动
\n电池续航时间:约500张以上
\n电池类型:可充电锂离子电池
\n存储介质:SD卡;SDHC卡;SDXC卡
\n功能:遥控
\n连拍速度:≥2.2张/S
\n有效像素:≥1600万
\n传感器类型:CMOS
\n接口:HDMI
\n高清摄像:全高清
\n语言:中文;英语;日语
\n光学变焦倍数:4-5倍
\n液晶屏尺寸:≥3.0英寸
\n防爆等级:Exib IIC T4 Gb
\n防水、防尘设计
\n(四)购置红外摄像机
\n1、用途:用于执法检查
\n2、技术要求:
\nCMOS影像传感器具备25.5mm广角和15倍光学变焦摄像镜头内置独立3种密度ND滤镜
\n支持4K UHD 25P MP4格式记录 (SD卡储存)记录/播放1920×1080 50P时支持1920×1080 50i 输出支持通过SDI/HDMI输出1280×720 50P格式影像支持绿色或白色画面红外线记录
\n变焦/对焦双功能切换控制环搭载包括3G-SDI在内多种专业端子搭载支持2通道XLR端子的可装卸手柄支持LPCM 4通道录音和耳机专用端子支持使用遥控器RC-V100
\n功能参数
\n红外夜摄:支持
\n传感器类型:CMOS
\n音效模式:内置麦克风
\n画幅:约1340万总像素CMOS影像传感器
\n传感器像素:≥300万
\n镜头滤镜直径58mm
\n液晶屏尺寸:≥3.0英寸
\n配置:摄像机、专用包、128G卡、清洁套装、充电电池、三脚架、读卡器
\n(五)购置快检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
\n1、用途:用于土壤中重金属快速测定,不限于铅、砷、铬、镉、汞等进行快速联合测定。
\n2、技术要求:
\n2.1仪器透射比准确度:≥±0.4%
\n2.2仪器重复性:≤±0.3%
\n2.3仪器稳定性:≤0.003A/5分钟
\n2.4内置热敏打印机可自动打印出检测结果。
\n2.5仪器测定项目,重金属(铅、砷、铬、镉、汞、铁、锌、锰、铜、铝、镍等)。
\n(六)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n1、应用:采用预装试剂管比色模式,测定COD、氨氮、总磷、总氮、浊度,适合现场监测操作。
\n2、产品性能要求:
\n2.1配备USB接口向计算机传输存储的历史数据;2.2具有无操作关机提醒功能及终止自动关机的节电功能;
\n2.3仪器自备校准功能,可根据标准样品计算并存储曲线,无需手动制作曲线,并可更改曲线参数;2.4具有多光路无干涉比色系统,采用比色管测量方式;2.5可存储不低于20000组数据;2.6可连接便携打印机,对当前数据及存储的历史打印;3、技术参数要求:3.1采用预装试剂管比色的快捷方法,配备便携箱及专业耗材试剂,适合现场、野外、室内等各种环境;3.2符合标准:COD依据《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399-2007)》原理设计制造,氨氮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总磷采用钼锑抗分光光度法,总氮采用变色酸法,浊度采用国标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各种生活及工业污水的COD、氨氮、总磷、浊度、浊度的检测。
\n4.COD技术参数要求4.1.测定波长:610nm4.2.测定范围:(0~10000)mg/L(分段)4.3.测定方法:COD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4.4.示值误差:误差≤±10%4.5.测定时间:15分钟4.6.曲线数量:每个模式5条,共25条4.7.稳定性:<0.005A/20min4.8.重复性:≤±5%4.9.存储数据:21000组5.氨氮技术参数要求5.1.测定波长:420nm5.2.测定范围:(0~100)mg/L(分段)5.3.测定方法: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5.4.示值误差:误差≤±10%5.5.测定时间:10分钟6.总磷技术参数要求6.1.测定波长:700nm6.2.测定范围:(0~25)mg/L(分段)6.3.测定方法:钼锑抗分光光度法6.4.示值误差:误差≤±10%6.5.测定时间:45分钟7.总氮技术参数要求7.1.测定波长:420nm7.2.测定范围:(0~100)mg/L(分段)7.3.测定方法:变色酸光度法7.4.示值误差:误差≤±10%7.5.测定时间:60分钟8.浊度技术参数要求8.1.测定波长:700nm8.2.测定范围:(10~800)NTU8.3.测定方法:分光光度法8.4.示值误差:误差≤±10%8.5.测定时间:<1分钟9.物理参数要求9.1.测量方式:浓度直读9.2.数据传输:USB接口9.3.显示屏:单色液晶显示屏9.4.操作界面:中文9.5.打印机:便携式热敏行式打印机10.工作参数10.1.环境湿度:相对湿度<85%RH(无冷凝)10.2.环境温度:(5~40)℃10.3.额定电压:电池4AA/LR6和8.4V电源适配器11.消解仪参数11.1.定时范围:1分钟-96小时11.2.消解孔数:5孔11.3.定时精度:0.2秒/小时11.4.温度示值误差:≤±2℃11.5.温场均匀性:≤2℃11.6.控温范围:(45~190)℃10.7.定时模式:智能定时11.8.显示模式:数码管11.9.操作方式:按键11.10.参数切换:开机手动选择
\n另配置便携式水质测量仪1台,用于溶解氧、温度、电导、PH等测量,具体技术要求如下:测量范围pH/ pX(-2.000~20.000)pH/pX 电导率0.000μS/cm~200.0mS/cm 溶解氧(0.00~19.99)mg/L 温度(-5.0~135.0)℃分辨率pH/pX0.001 pH/pX 电导率0.001μS/cm 溶解氧0.01mg/L 温度0.1℃测量范围pH/ pX(-2.000~20.000)pH/pX 电导率0.000μS/cm~200.0mS/cm 溶解氧(0.00~19.99)mg/L 温度(-5.0~135.0)℃分辨率pH/pX0.001 pH/pX 电导率0.001μS/cm 溶解氧0.01mg/L 温度0.1℃
\n(七)视频会议终端
\n技术要求:
\n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非Windows、Android系统,非PC、工控机架构。支持ITU-T H.323和IETF SIP协议,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支持IPv4和IPv6双协议栈。支持64Kbps-8Mbps呼叫带宽。支持H.263、H.263+、H.264、H.264HP、H.264SVC等图像编码协议。支持1080P 50/60 fps、1080P 25/30 fps、720P 50/ 60 fps、720P 25/30 fps等分辨率。支持G.711、G.722、G.722.1、G.722.1C、G.728、G.719、G.729A、AAC-LD等音频协议,且满足不少于三种20KHZ以上的宽频音频协议,支持双声道立体声功能提供至少3路高清视频输入、至少3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至少具备以下接口类型,非线缆转接实现:HDMI/VGA支持5路音频输入和6路音频输出接口,至少具备以下接口类型:卡农头、SPDIF数字音频接口
\n支持图像倒转功能,方便摄像机安装在天花板上支持≥12倍光学变焦,≥12倍数字变焦。支持1080P 50/60fps、1080i 50/60、1080p 25/30、720P50/60fps视频采集支持≥238万像素1/2.8英寸CMOS成像芯片。
\n配置麦克风1个,桌面支架一个、落地支架一个。
\n(八)录音笔技术要求
\n存储容量:16G
\n录音功能:语音转文本,即时传输,翻译
\n屏幕类型:触摸屏
\n内置功能:内置麦克风,内置扬声器
\n传输接口:Type-C
\n电池类型:≥2200mAh
\n系统:Android蜂窝网络:4G全网通,FDD、TDD LTE配置WiFi、蓝牙功能摄像头:后置单摄,800万像素
\n(九)移动硬盘技术要求
\n适用于Windows 7;Windows 8;Windows 10;MacOS
\n连续读数:≥500MB/s
\n容量:≥1Tb
\n六、验收要求
\n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履行相关服务承诺,经甲方验收合格
\n七、售后服务
\n1、免费送货上门,设备质保期1年,从设备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n2、质保期内负责所供设备当年计量检定相关费用。
\n3、质保期间,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行,包含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配件自然损坏产生的费用、技术人员服务费用和设备的标定和校准等,应当提供设备的操作运行培训。要求报价人承诺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接到维修电话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应提供相同设备代用。
\n4、要求中标供应商承诺免费培训设备的操作、注意事项和相关理论知识,并到污染源现场端进行实际检测培训,设备结构介绍、操作软件使用、设备操作使用、操作、数据处理、附件及消耗品更换、日常保养及维护等,使用户能够熟练地操作,并熟悉设备的操作原理、性能、维护与保养等。
\n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n(本合同仅供参考,在签订时以供需双方具体协商为准)
\n需 方:
\n供 方:
\n供方于 年 月 日参加了在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成为中标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n一、服务条款
\n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技术参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小计\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 计\n | \n |
(如上述表格不够填列,具体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后附服务清单)
\n二、合同总金额:
\n人民币(大写):
\n (小写):¥
\n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n四、货款支付:
\n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n六、供货时间和地点:
\n七、验收
\n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n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n八、培训
\n1、投标人必须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并保证学员熟练掌握该款设备的操作和故障识别。培训时间、地点、参加对象、人数由需方确定。
\n2、确保用户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n九、需方责任
\n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n2、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n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n十、供方责任
\n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n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行保修、维修等服务,保障服务质量。
\n3、供货产品必须是全新的货物。
\n十一、违约责任
\n1、供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按照中标金额的 向需方交纳违约金。供方延期提供服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按照中标(成交)金额的 向需方交纳违约金;因违反合同约定给需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需方交纳赔偿金。
\n2、供方提供的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原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向甲方交纳赔偿金。
\n3、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供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终止合同后,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中标(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供方承担。
\n4、需方延期请拨资金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n十二、不可抗力
\n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n十三、争议解决
\n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n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n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n2、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
\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十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n1、招标文件(其它形式的采购文件);
\n2、供方投标文件;
\n3、中标通知书;
\n4、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n5、政府采购合同书。
\n\n\n\n\n\n\n需方(章):\n法人代表: \n委托代理人: \n地 址:\n电 话: \n开户银行:\n账 号:\n日 期: 年 月 日\n | \n供方(章): \n法人代表: \n委托代理人: \n地 址:\n电 话: \n开户银行:\n账 号:\n日 期: 年 月 日\n |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n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n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n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n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n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n一、商务部分
\n1、投标函
\n投 标 函 (格式)
\n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投标人全称)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n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n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n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n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n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n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n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n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n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n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n(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n(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n(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n(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n(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n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投标人代表姓名:
\n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nE-mail:
\n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
\n日 期:
\n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年 龄: 职 务:
\n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n 特此证明。
\n投标人(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日 期:
\n(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n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n法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n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投标人代表签字:
\n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n (投标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n4、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n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n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n特此声明。
\n投标人名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二、技术部分
\n1、开标一览表(格式)
\n开标一览表
\n货币:人民币/元
\n\n项目名称:\n项目编号:\n包号:\n | |
\n总报价(大写): \n (小写)¥: \n | |
\n供货时间\n | \n |
\n质保期\n | \n |
\n备注\n | \n \n |
投标人名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投标人代表(签字):
\n年 月 日
\n2、明细报价表(格式)
\n明细报价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包号:
\n投标人名称:
\n\n序号\n | \n名称\n | \n数量\n | \n品牌\n | \n规格型号\n | \n厂家及产地\n | \n单价(元)\n | \n合计(元)\n |
\n1\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n | \n | \n |
(以上表格内容必须为打印)
\n投标人名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投标人代表(签字):
\n年 月 日
\n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格式)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包号:
\n投标人名称:
\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n | \n招标文件技术\n规范、要求\n | \n投标文件\n对应规范\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如无偏离请在偏离表中偏离情况一栏注明“无”。
\n如表格不够,可以另加附页
\n 投标人(公章) :
\n 投标人代表(签字):
\n 日 期:
\n注: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合同业绩等证明文件均需携带原件,备查。
\n附件一
\n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n致: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我单位在贵公司代理的项目中如果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执行。
\n特此承诺。
\n投标人名称:(公章)
\n地址:
\n电话: 传真:
\n邮箱: 邮编:
\n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n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二
\n账户信息函
\n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为 ,交付投标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
\n单位全称:
\n账 号:
\n开户银行:
\n联 系 人:
\n联系方式:
\n投标人名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n年 月 日
\n附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n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n注:为了能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最后附带此函,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n附件三
\n投标保证金
\n :
\n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愿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出以下承诺:
\n1、投标保证金共计(大写) 元。
\n2、在投标有效期间,我公司做出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nA、投标单位在开标后撤回投标;
\nB、投标单位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到会;
\nC、因投标单位不能到会致使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造成流标的除扣除投标保证金外,另外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nD、投标单位在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n投标人名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n年 月 日
\n附件四
\n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 标 的 名 称 ) ,属于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我公司 (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监狱企业。
\n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格式)
\n (正/副)本
\n(项目名称)项目
\n项目编号:1407992022AGK00098(SXSDJC公字[2022]002号)
\n(商务、技术)
\n投
\n标
\n文
\n件
\n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n年 月 日
\n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晋中市生态环境局
的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流量计,属于制造行业;制造商为河南宏达尔仪表有限公司,从业
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754.87万元,资产总额为403.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采样设备(气体采样设备),属于制造行业;制造商为青岛众瑞智能
仪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6人,营业收入为16108.3万元,资产总额为
31275.1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采样设备(水质采样设备),属于制造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格雷斯普科
技开发公司,从业人员76人,营业收入为5253.65万元,资产总额为
4867.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采样设备(土壤采样设备),属于制造行业;制造商为常州金坛泰纳仪
器厂,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235.64万元,资产总额为925.46万
元,属于微型企业;
3.快检试剂包,属于制造行业;制造商为郑州朋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305.77万元,资产总额为142.46万元,属于微
型企业;
4.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属于制造行业;制造商为北京连华永兴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0人,营业收入为5762.927万元,资产总额为
4503.5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山西正大安宏贸易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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