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大数据应用创新示范中心(项目名称)大数据共享开发平台软件开发(第一标包)
金额
27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7/08/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大数据应用创新示范中心(项目名称)大数据共享开发平台软件开发(第一标包)
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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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大数据应用创新示范中心(项目名称)大数据共享开发平台软件开发(第一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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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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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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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年8月8日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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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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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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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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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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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8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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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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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新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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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阮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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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
2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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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73.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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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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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北京迪维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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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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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
2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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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65.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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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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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7年 8月24 日 |
至 |
2017年 8 月 28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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