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152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公安厅(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护照制证一体机耗材及维保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152号
3、项目内容:电子护照制证一体机耗材及维保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龙剑辉
6、联系电话:8459024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36277.4
大写:壹佰伍拾叁万陆仟贰佰柒拾柒元肆角零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10日,完成日期:2025年01月09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185号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甲方
验收方式:到货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按合同和投标文件约定内容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1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185号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颜赤亚
电 话:073184597709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张晓实
电 话:17708459130
传 真: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软件产业基地1栋C座9层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账 号:400002531920011550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