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市委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6202308175747375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志明 15674401618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21 11:13 - 2023-08-24 11:13
采购单位:张家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工程承包资质类别-专业承包序列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装修改造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装修工程; 描述:食堂拆除隔断、新增推拉门、墙面天棚涂料反省,屋顶新增钢结构树脂瓦屋顶。;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1次
190140.60
-
买家留言:-
附件: 张家界市市委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需求.docx
工程量清单-excei版.zip
响应附件要求:一、供应商资质和配备人员及业绩要求
1.上传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具有3个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4.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5.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6.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2月份以来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7.项目经理近3年内至少具有1个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8.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2月份以来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 。
注:以上资料必须上传扫描件。
二、供应商报价
1.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2%,否则视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必须上传工程计价总说明中要求提供的表格Excel版。
3.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与上述第2条一致,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报价纸质版和投标报价计价软件电子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张家界市 永定区 永定街道 市委机关大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送货要求
按照采购人需求免费送到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成交金额10%的预付款,施工过程中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村进度款,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审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剩余5%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