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海县长街镇五福村(金家、下港自然村)土地承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56655199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梦159905790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长街镇五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宁海县长街镇五福村(金家、下港自然村)土地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本次招标分2个标的该两处土地承包权进行招标

标的1:位于金家自然村,土地138.135亩(田间道路和水渠);

标的2:位于下港自然村,土地343亩(田间道路和水渠)。

注:土地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

3、包期限:3.5年,自合同签订之3.5年。

4、招标限价:各标的最低限价为1400元/亩.(报价精确至元,租金归属于各户主)。

5、维护费:各标的120元/亩.年(分批支付,承包人每次支付承包款时同时支付维护费至村里)。

6、承包要求:该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在国家政策允许内如需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必须经过村两委会同意)

7、上级补助:承包人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资金扶持、地力补助等拨款全部归属于各户主,与承包人无关。

8标方式2个标的,参与相应标的的竞标人以暗标方式依次竞标本次竞标以该标的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同一投标人可重复中标),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已中标的竞标人若放弃中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7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0109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个标的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并由招标人验收完基础设施均无损坏后退还(不计息)。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标的在承包期满且由招标人验收完基础设施均无损坏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报名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01  16 16:30 时

2、报名地点:浙江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时代东路317号)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标的,售后不退。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字)。

5、开标时间:  2025  01  17  09:30 时起(北京时间),各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完成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本次招标设2个标的,按标的顺序依次开标)。

6、开标地点:宁海县长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7、开标时须携带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料及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到宁海县长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签到为准,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所需资料的(或逾期到达者),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3.5年,先付后用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定时支付首年租金及维护费;后续租金在每年到期前1个月内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和维护费(若不按时付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基础设施

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沟渠、排灌溉设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经营性用房等)管理、维修、维护、新建均由承包者自负(解决),自行安排。

、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维护费)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九、标的勘察时间

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两家中标人均衡支付,2000元/家,中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竞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波市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五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五福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6655199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317号

联系人:高梦

    电话:1599057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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